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1. 二孩补贴:2024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二孩家庭,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助。

2. 三孩补贴:2024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三孩家庭,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助。

3. 多胞胎特殊规定:

首次生育多胞胎的,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补贴(如四孩及以上,均按三孩标准补贴)。

已有一个或两个子女再生育多胞胎的,新出生子女按孩次顺序享受对应补贴。

二、育儿补贴

发放标准:无每月固定补贴,主要通过一次性生育补贴和托育服务补贴实现。例如,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托育机构按每生每年400-6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三、医保报销与生育津贴

1. 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

城乡居民医保: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实际费用低于定额按实支付,高于定额按定额支付。

职工医保: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1000元;顺产3300元,助娩产3800元,剖宫产5300元;多胞胎每多生1名婴儿,费用增加10%。

2. 生育津贴:

职工: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顺产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1胎增加15天;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的,额外增加60天。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

3. 男性生育补助:参保男职工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定额补助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四、托育服务补贴

1. 建设补助: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化托班中的普惠托位,按每个托位1万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2. 运营补贴:

公办托育机构及托幼一体化公办幼儿园托班: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

民办普惠托育机构及托幼一体化民办幼儿园托班: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

3. 收费优惠:普惠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价格执行。

五、其他支持政策

1. 产假与护理假:女方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60天(总产假158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子女6周岁前,夫妻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

2. 教育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按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标准资助。

3. 辅助生殖医保报销: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70%,居民医保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和1万元。

申请条件

1. 户籍要求:夫妻双方均为安徽户籍,或一方为安徽户籍且子女在安徽落户。

2. 生育合规性: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

3. 社保要求: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12个月(部分地区10个月);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参保缴费3个月及以上(不含生产当月)。

政策来源

1.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

2. 《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皖发〔2022〕14号)。

3.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号)。

4. 《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办法(试行)》等文件(皖卫函〔2022〕357号)。

5. 各市具体实施方案(如《宿州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合肥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等)。

(注: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窗口咨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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