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造对象

1、农村低收入群体

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2、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户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3、排除情形: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政策的农户,以及同一户籍内其他家庭成员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农户(因小型自然灾害再次成为危房且符合条件的除外)。

二、补助标准

省级标准,各地市可能有差异:

C 级危房:原则上采取维修加固,补助标准不高于 1.3 万元 / 户。

D 级危房:原则上拆除重建,补助标准为 2.5 万元 / 户。

特殊地区: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 1.8 万元 / 户,8 度地区补助 2.2 万元 / 户。

资金发放:通过 “一卡通” 系统直接拨付到户,竣工验收后 30 日内完成发放。

三、申请流程

农户申请:户主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等)。

村级初审:村委会民主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危房评定和资格审查,公示后上报县级部门。

县级审批:县级住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审批,确定改造对象及补助金额。

组织实施:农户自主选择改造方式(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乡镇监督施工过程。

竣工验收:乡镇组织验收,合格后录入 “一卡通” 系统并发放补助资金。

四、建设要求​

​​1、选址安全​​

遵循“三避让”原则: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行洪通道。

2、结构标准​​

砖墙厚度≥240mm,设置圈梁、构造柱;满足抗震设防基本要求。


官方政策来源:

《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2〕351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5〕29号)。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四川省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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