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亮,咱们(检察机关)办案子,讲究天理、国法、人情,你们十一部办案,讲天理,讲国法,但是你们讲人情吗?”
“司法是为了约束公民,但是执法者更应该接受司法的约束,才能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我们十一部的作用,就是为了刀刃向内,约束自己的同志。我们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相信雅萍主任一定比我更清楚。”
这是《以法之名》第一集中,海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郑雅萍(蒋欣饰演)和第十一检察部检察官洪亮(张译饰演)的一段对话。
6月24日,由傅东育、郑世龙执导,张译、李光洁、蒋欣等领衔主演的检察侦查剧《以法之名》在优酷全网独播,CCTV8黄金档播出。该剧首播收视峰值达1.9039%(同期第一),7月6日至8日云合热播榜市占率均突破30%。据猫眼专业版数据,截至10日全网有效播放量已超7.79亿。
与之前的涉案剧不同,《以法之名》首度聚焦“检察侦查”题材,讲述了“刀刃向内”的反司法腐败故事。正如虎鲸文娱敦淇工作室总经理、该剧总制片人敦淇所说,希望这部剧能让观众感受到,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而在该剧的联合出品方——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副主任彭诚看来,《以法之名》获积极反响,正来自“真实”两字。

“我们可以吃个螃蟹”
“万海无罪!”
随着“万海涉黑案”被告人之一、万氏集团法律顾问张文菁(董晴饰演)在开庭当天的一声怒喊,海东省两年来最重大的涉黑案,走向了剧中人物和剧外观众都未预料到的方向。
在同一天,此案原公诉人、东平市检察院检察官乔振兴(是安饰演),录下了一段承认自己是万海背后“保护伞”的认罪视频后,跳入冰窟“自杀”;几天后,海东省检察院收到匿名举报信:万海(杨烁饰演)不是黑社会,乔振兴也并非自杀,东平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人骏(李光洁饰演)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真正的“保护伞”。
至此,“扫黑除恶+反司法腐败”的主题,明确呈现在观众面前。作为首部将题材放在“检察侦查”上的涉案剧,《以法之名》想表达的内核,是前所未有的。不过,这并非一开始的主题方向。
“三年前,敦淇带着一个扫黑除恶题材的项目找到我。但我们发现此类题材的剧中,无论是《扫黑风暴》还是《狂飙》,都已经有它的特点和高度,我们就想有没有尝试全新题材的可能。”《以法之名》导演傅东育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就在此时,彭诚带来了两个好点子。“我觉得此前所有扫黑除恶涉案剧,只做到一个方面,‘是黑恶一个不漏’,但其实后面还有一句‘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就是不能为了政绩或私欲,把不是黑恶的人打成黑恶,造成冤错案件。这个方面的剧还有所欠缺。”彭诚说完,傅东育立刻意识到,这个方向能够鞭辟入里地触碰司法系统的一些问题,带来新的思考。
这也就引出了彭诚的第二个点子——反司法腐败是检察侦查部门的主要职能之一。最初,傅东育不太了解什么是检察侦查,但越了解越觉得值得一拍。“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坚守这道防线的就是‘刀刃向内’的第十一检察部。如果我们将焦点对准司法体系之内的腐败,我觉得这个剧的尺度和烈度、深度和广度,就有了。”
就这样,抱着“我们可以吃个螃蟹”的心态,主创团队走上了“反司法腐败+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这两条没人走过的路。
但“吃螃蟹”也意味着前所未有的压力。首先是检察工作题材的剧本创作。“我们这部剧换了三任编剧,不是编剧能力不足,而是因为检察相关的剧不是以破案、动作、反转等涉案剧常见方式推进的,但编剧往往会落入警匪剧写作的窠臼。”傅东育说。
其次是“度”的拿捏。彭诚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由于保密的缘故,检察侦查的流程和手段不能公开,哪部分必须真实反映、哪部分需进行艺术加工,很难把握。“为了隐藏真实的侦查手段,有些剧情只能一笔带过,所以观众会觉得情节发展很突然,甚至觉得案件能够取得进展,都是因为黑社会内讧。”
傅东育也提到,直到大结局播出的前一天凌晨,剧组还在为涉案人员的最终定案和处理修改台词。“比如剧中的许言午,他是一个明哲保身的人,还是一个伺机待发的领导?我们想表达他的圆融,也想表达他的智慧。他需要承担下属犯法的领导责任,但他也谋划安排推进案件。他最终应该如何处理,观众能不能过瘾?这个分寸该怎样把握?”
看完大结局,许言午的饰演者冯嘉怡给傅东育打来电话,说看到剧中涉案人物最终处置后,感到一种“有必要的过瘾”。“这种现实感很难造就爽剧,但还是要为老百姓出一口气。”傅东育说。

现实力量
《以法之名》在某种程度上吃了“题材红利”,因为在此之前,国内没有深度聚焦这一题材的影视剧。不过,题材背后,还有着更深厚的现实力量。
6月24日,《以法之名》开播首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厅正式宣布挂牌成立。彭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并非巧合,检察侦查厅其实在数月前已成立,但因为其特殊性,最高检一直没有对外宣布这一消息。直到《以法之名》进入最后的审片和准备播出阶段,最高检决定以影视剧同步的形式放出检察侦查厅挂牌成立的消息。
按照法律规定,检察侦查厅负责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需要由最高检直接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并指导地方各级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彭诚说,在检察侦查厅挂牌之前,检察侦查在“两反”工作转隶后,是隶属于刑事执行检察厅里的一项职能。
“两反”转隶是指2018年2月,为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国检察机关的反渎职侵权部门、反贪污贿赂部门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及44151名检察干警全部转隶至监察机关。同年3月,监察法公布施行,10月,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这两部法律基本确定了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管辖部门的管辖分工、管辖范围。
此次调整给检察机关侦查权带来的改变是,其所面向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针对的犯罪行为性质,是“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在检察机关侦查权的行使中,其发现犯罪行为及线索是在“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一过程中。
这些构成了《以法之名》的主线逻辑:洪亮所在的海东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就是专职调查司法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执法等行为的部门。作为其中一员,他的工作是调查公检法同僚,甚至上级领导。在“万海涉黑案”启动复查过程中,洪亮、郑雅萍等人同步发现了司法人员在此案中徇私枉法的线索,他们以举报信为突破口,挖出了东平市真正的黑恶势力,也实现了司法系统内部的“自净”。
其实,在“两反”转隶后,检察机关内部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认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后,检察机关内部没有专业的侦查力量,很难有效运行侦查权;另一种觉得刑事诉讼法修正后,检察机关侦查权限缩,可能出现案件量不大的情况,不应投入专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对《中国新闻周刊》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纠正侦查阶段违法案件的数量为8334件,2013年增加到72718件,2023年则增加到52.6万件。“数量的激增,一方面说明检察机关加大了纠正力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案件在侦查阶段发生的问题越来越多。建立独立检察侦查机构,加大对刑事诉讼尤其是侦查阶段违法行为追究刑责的力度是有必要的。”陈永生说。
2022年10月,采风中的《以法之名》迎来了关键契机:党的二十大召开,明确提出要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检察机关的定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近这几年,北京、天津等28个省级检察院和部分地级市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检察侦查机构,最高检也已谋划成立检察侦查的专门机构。一切都正好卡在点上。”彭诚说。
“两反”部门转隶时,很多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被转隶到监察部门,部分检察机关检察侦查人才出现了短缺甚至断层。彭诚也表示,虽然法律专业一直是高分专业、热门专业,但近几年检察机关也面临着难以招到优秀人才的窘境。
在敦淇看来,让观众通过《以法之名》感受到公正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检察工作和司法体系更多了解,让更多青年学子加入检察机关队伍当中,为公正司法的战线贡献更多力量,是《以法之名》想做到的。
“当年《人民的名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很多面临职业选择的年轻人知道了检察官这个职业,愿意从事这个职业。现在《以法之名》也有这个效果,播出的时候正值高校招生季,我看到有政法院校,拿着《以法之名》的海报招生。”彭诚说。

涉案剧前路何方?
从“警匪剧”“反腐剧”到“扫黑剧”,再到“法律监督”,《以法之名》的诞生,是中国涉案剧发展30多年的新标志。
虽然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就有过公安题材的影视剧,但真正以案件和警匪之斗为核心内容的,是1994年的《9·18大案纪实》。随后的1995年,《苍天在上》作为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反腐剧播出。
被业内称为“纪实警匪剧教父”的陈胜利曾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警匪剧中加入反腐内容,大概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因为“反腐离不开案子,警察办案也难免遇到被腐蚀的同行或领导”。2000年,全国公安机关首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打黑剧”也应运而生。
2004年,有媒体做了统计,正在拍摄的打黑剧、反腐剧之多,几乎占全国电视剧拍摄总量的一半。有些纯属粗制滥造,制片方为了追求收视率,过度渲染暴力色情、赌博凶杀、权钱交易,对案件背后的社会根源和矛盾反而无力呈现。当时曾有主管领导表示,现在涉案题材的电视剧有点太“滥”,应该控制。
这一年的4月19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要求涉案题材的影视剧和专题节目均安排在每晚23点以后播出,并严格控制播出数量,“要大幅度削减”。
涉案剧冷却下来,一冷就是十年。直到2014年末,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副司长刘梅茹在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到了对公安题材应当“区别对待”,不仅承认了该题材的正向价值,还解释了十年前的那则通知:“业界对政策可能存在误解,也可能清楚政策,但因为难度而选择避开,确实这些年来获得广泛认可的优秀公安剧不多。”
自此,涉案剧创作的口子“再次开了”。2017年,由最高检影视中心牵头立项,被称为“史上最大尺度的反腐剧”的《人民的名义》诞生。《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说,他很赞同巴尔扎克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作品,不仅仅要写出事件、人物和他的故事,还要对事件思索,发掘出事件背后的深刻含义。剧本创作过程中,他思考各行各业的人物心理,试图洞察腐败、懒政、拉帮结派和权力纠纷背后的逻辑,并体会百姓的切肤之痛。
《以法之名》的创作同样如此。郑世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剧本创作过程中,团队奔赴了四个省份、十几个城市,采访了超过100位检察官,查阅了大量卷宗。《以法之名》最终呈现出的人物、情节,是现实生活中许多检察官和真实案例聚合提炼而成的。
曾经有人问彭诚:像洪亮这样为了自己的朋友可以放弃三倍工资去查一个案件,现实生活中有吗?“现实生活中,他(洪亮)就是我的同事,而且他不是为了朋友去查案的,当事人是跟他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在案件移交给其他同事去办之后,他发现对方得出了跟自己完全相反的判断,他觉得放心不下,得回来把这个案件弄清楚。”彭诚说。
除此之外,张文菁这一被打成黑社会的辩护律师,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原型。最终帮助她洗脱罪名的人,正是剧中郑雅萍的原型检察官。
而像姜红军(赵梓冲饰演)、孙飞(孙强饰演)、谢鸿飞(郝平饰演)等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也是从现实而来。“包括剧中王大有(田昊饰演)出狱后,改名为熊磊继续活动,也有原型,而且原型案件是他因为杀人被判了死刑,但仍因为司法腐败,以‘患癌症身亡’的名义,被捞了出来。”彭诚说。
郑世龙说,采风中,他们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有黑必有伞”,黑恶势力背后的职务犯罪往往更加骇人听闻。“黑恶势力盘踞在一个地级市多年,这意味着司法系统职务犯罪也有这么长时间,甚至部分涉案人员已经退休了。”
彭诚提到,剧中“万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检察侦查案件的综合取材。其原型案例包括湖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原副州长、州公安局原局长田某徇私枉法案,辽宁省本溪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陶某等人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背后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以及湖南省衡阳市检察机关一网打尽108起民事案件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等。“(现实生活中)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我们不会凭空想象。”
不过,《以法之名》实际上突破了“从案件入手”的传统涉案剧叙事框架。“我们想表现的不是案件一层层被揭开的过程,而是一个案件中各个司法工作人员的态度和行为:他们的不同处境,他们的做事方式,他们的情感和他们的理想。”彭诚说。
被称为中国反腐剧“三驾马车”之一的陆天明曾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无论是自己当年创作的《苍天在上》《大雪无痕》,还是后来的《狂飙》,用“反腐”“扫黑”来概括似乎都太过简单了。在他看来,涉案剧创作者的初衷,是用现实主义的笔法来创作影视作品,展现时代发展中复杂而纠结的真实人生和命运。
在某种程度上,《以法之名》做到了这一点。有观众评论,“看完以后整个人都沉浸在那股子法律与人性较劲的氛围里拔不出来,整部剧的胆子也够大,直接撕开司法系统的‘内伤’,敢把‘手术刀’往自己身上划。这部剧已经开始不屑于只拍抓坏人的爽文套路,而是死死咬住‘清内鬼、辨忠奸’的内核,把检察官们如何在情与法的钢丝上踉跄行走的狼狈与崇高全摊开给观众看,实属难得”。
彭诚认为,涉案剧未来还会继续向这个趋势演变。“从《人民的名义》开始,已经从司法反腐的角度切入了,未来也是如此。”敦淇也提到,司法改革与法治建设日新月异,因此,“动态管理”的理念不可或缺——作品必须与时俱进,呼应最新的法治精神和实践。
而在傅东育看来,涉案剧永远是影视作品中不可或缺的题材。“涉案剧的创作一直都很考验创作者的功力和手艺。未来,(涉案剧)肯定是要有的,也肯定是会有的。”
记者:邱启媛(2468108277@qq.com)
编辑: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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