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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网上反映儿子学校校服存在质量问题,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36岁男子邓建国在校服厂商报案后,被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七天。被执行拘留后,邓建国提起行政诉讼,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鉴于案涉拘留决定已经执行完毕,无撤销的必要但警方要承担7天拘留的国家赔偿3237.08元。
在邓建国案发生后,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显示,2024年3月,该局联合庆阳市教育局在全市开展校服供应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兆春服装厂、盘克镇中心小学都被列为检查对象。该消息称,通过检查发现,校服供应企业主要存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六项问题,督查组已全部现场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邓建国以兆春服装厂捏造事实、恶意陷害致其遭受不公正行政拘留,导致其离婚、失去工作为由向宁县公安局报案追究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的诬告陷害刑事责任。
邓建国8月10日告诉澎湃新闻,他报案后,宁县公安局出具书面材料称,经该局核查和法制审核,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的报案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等犯罪行为,但警方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邓建国说,结束拘留后,他整个人情绪处于崩溃边缘时常在半夜起来游荡。妻子受不了他的变化在2024年1月提出离婚。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之后,邓建国被工作单位辞退,在医院诊断出“患抑郁症。(海报新闻)
编辑:张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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