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湖北襄阳一女子疑似在超市咸菜区拿着公筷品尝,被网友抓拍发上网,“别人还怎么买?难道买她的‘口水菜’?”

5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超市门店证实,卖场里咸菜已全部下架接受检测,已对试吃区进行整改,目前超市方也在寻找这名女顾客。

>>>用公筷试吃?

“女顾客夹起来放嘴里,舔过的筷子又放到菜里”

5月6日晚,一位湖北网友发布襄阳好邻居超市乐福天下店的现场视频,反映一名女子在酱菜区用公筷试吃。

“超市拿来夹菜的公筷,她拿来试吃,明明放的有专门试吃的一次性叉子不用,自己夹起来放嘴里,筷子又放到菜里,别人还怎么买?难道买她的‘口水菜’?”

这名网友看到这一幕就掏出手机拍摄,“当时只拍到了她吃萝卜干,其实她还吃了一盆外婆菜,都是用同样的方式夹到自己嘴里吃,筷子又插回去,希望她能出来道歉。”

>>>超市回应

“旁边设有试吃区,这位女顾客可能没有看见”

5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乐福天下店,工作人员证实称,事发5月6日该店酱菜区。

工作人员解释称,酱菜是允许试吃的,现场摆放的是公用筷子,是供顾客选购时用来夹菜的,“因为是有好几种咸菜,每一个里面放的是公筷,不可能所有咸菜都用一双公筷,那样不卫生的。我们在旁边设有试吃区,这位女顾客可能没有看见。”

>>>门店已整改

卖场里咸菜全部下架检测,试吃区牌子做醒目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的话,我们的处理结果是,卖场里所有的咸菜都已经全部下架了,在接受检测。我们的加工区和熟食区都已经设有试吃区了,而且试吃区的牌子做得比较明显。”

记者询问店内监控很清楚,是否已经找到这名女子,工作人员答复称:“目前我们也在寻找这位顾客,我们也在等上面通知,在等我们的负责人来处理这个事情。我们已经把所有的咸菜送去检验了,试吃区也已经整改了,现在也正在找她,目前在等领导的最终处理结果。”

5月7日,记者多次联系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获回复。

因为前述网友发布视频时@了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在视频评论区留言称:“感谢您的监督,我们对此类事件表示非常痛恨,门店已陆续开始进行防护措施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感谢大家对好邻居的监督和支持。”

延伸阅读

“难道我真是多管闲事?可我明明看到,这饼又放到卖饼的盘子里了……”男子疑惑地问。

对此,职能部门明确,此类食品一经售出,不适合退换再次售卖。

多管闲事?

男子出言制止女子换饼,反遭辱骂

5月4日上午10时,陕西西安男子布杰(化名)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儿。

布杰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当天上午10时,他在浐灞恒大御景东区外的小店买饼吃,确切地说,这是一个卖胡辣汤和牛肉饼的小吃店。

“我当时买了个牛肉饼,拿到手里吃的时候,看到一个女的来,跟老板说她刚才买的饼,想换一个。”布杰说,他也不记得对方是要将手里的鸡蛋饼换成牛肉饼、还是想将牛肉饼换成鸡蛋饼,反正就是要换饼。

“当时卖饼的老板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给换了,我看到被换下的饼又被老板放到卖饼的盘子里,便下意识提醒换饼的女顾客,这是食品,买走不能更换”。

让布杰没想到的是,这句话惹恼了对方,“那女的对我破口大骂,不仅骂我,一度拿起跟前的凳子要打我。”

布杰说,他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用手机录下女子的行径。就是这一行为,女子报了警,说他是在侵犯他人肖像权。

记者在布杰提供的现场视频中看到,一名身穿粉色衣裙的女子面对布杰质问“你为啥把鸡蛋饼换了”的问题时,争夺布杰手机未果,随即又拎起跟前的塑料凳子欲打人,但最终还是克制住了,接着便开始辱骂布杰。

视频中,该女子一边打电话,一边说布杰“正义感太强了,适合活在真空世界里”。

布杰说,此时女子打的电话是报警电话,广运潭派出所的警察出了警,“警察让我把拍的视频删了,我没答应,这是我拍下她辱骂我的证据,不能删,如果我真的侵犯她的肖像权了,有怎样的法律后果我愿意承担。”

同时,布杰也想知道,女子辱骂他的行为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5月5日,记者向广运潭派出所负责人求证,其称此事确由他们处警,目前还没出结果。

权威表态——

市场监管部门明确:食品非普通商品,不可更换

5月5日中午,记者前往事发地,就换下的饼如何处理向涉事小店老板了解情况。

老板表示,换下的饼他自己吃了。但布杰称,他当时明明看到换下的饼又放回到卖饼的盘子里,和其他将要售卖的牛肉饼罗列到了一起。

让布杰委屈的是,周围食客以及店老板都不赞同他的做法,认为卖出的饼可以换,不是啥大不了的事情。

布杰说,他想了一夜,想到天亮竟然觉得,是不是真的是自己错了,是不是卖出的饼就是能换?

就布杰的疑惑,5月5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管辖此处的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浐灞国际港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食品非普通商品,一经售出,是不能更换的。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依据相关规定,对于食品经营者的上岗是有严格要求的,各种证件的办理就是管理上的约束,比如大家所熟知的健康证,经营者一定要有。但对食客却没有相关的要求,那么食品一经售出,且离开了店面(摊位),再被退回给店家,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允许的;但如果经营者愿意更换,换下的食物不得二次销售,商家需自行销毁。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就此加强对此类型食品饭店(摊贩)的宣传和监管,让经营者清楚,食物是入口的东西,并非普通商品,若非食品安全问题,一经售卖不可退换。

律师说法——

男子若公开女子肖像则侵权,女子公然辱骂行为或面临治安处罚

男子拍摄女子言行,是否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的问题,以及女子辱骂男子,触犯了哪些法律条款?就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其认为:男子拍女子言行的初衷是女子辱骂男子,若是为了自保,即为了取证,且不对外公布,男子则不构成侵犯女子肖像权。

但若在未经女子同意的情况下男子将视频公布于众,或发至网上,则违反了《民法典》第1019条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此语境下,男子恐怕侵犯了女子的肖像权。对此,女子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维权。

对于男子对女子换饼行为提出质疑,致使女子恶意辱骂男子这一行径,轻则构成民事侵权。

《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对此,男子有权要求女子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重则女子还将面临治安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辱骂他人将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五至十日拘留并罚款。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