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的柯先生花了4万元从湖北襄阳一二手车商处购买了一辆路虎,可谁知一箱油还没跑完,车却不见了,车位上留的纸条上写着:“该车尚未履行合同还款金额,现将车辆暂时拖回。”
买车男子——
二手车商口头承诺路虎未进行二次抵押
近日,家住陕西省商洛市的柯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在短视频平台上认识了一位湖北省襄阳市的二手车商,“他介绍有一辆17年的路虎神行,车况还不错,只卖4万多。我当时就有些心动,去襄阳和这个车商签了购车合同。”柯先生说。
记者看到,所谓的购车合同其实是一个“转押协议”,协议中称甲方保证对上述车辆享有质押权、转押权,如原车主需要取回车辆,甲乙协商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取回车辆。乙方清楚质押车风险,不能过户,没有登记证书,存在银行或金融公司清收风险。任何风险本人自愿承担,与甲方无关。
“我确实知道是抵押车,可这个二手车商和我说的是,原车主把车抵押给他,车辆没有其他抵押情况。如果出现原车主或抵押纠纷时,他们会出面协调。”柯先生说,6月2日他签了合同,支付了4.48万元把车开回了商洛。

不翼而飞——
大清早出门,车被“清收公司”拖走了
6月16日清晨,柯先生发现停放在小区外路边的路虎不见了。
车位上留了一张纸条,抬头写着“拖车告知函”:李××先生,您于2023年3月通过我司购买路虎汽车,截止2025年6月您尚未履行合同还款金额,现已存在多次违约,我司怀疑您存在恶意拖欠、恶意逃避、诈骗行为。现将您的车辆暂时拖回进行债权保管。请您与本公司联系。落款为陕西贰幺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这个李××先生系原车主,但陕西贰幺幺公司我不知道是谁。”柯先生说,“我查看行车记录仪发现车辆被托运至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附近的一处停车场。我赶紧找了过去,但停车场管理方不同意我把车辆开走。”柯先生称,他拨打了拖车告知函上陕西贰幺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话。对方称,车辆系李××贷款购买,因未还款,他们公司只是履行权利,将车辆暂扣保管,让柯先生和襄阳的二手车商联系协调。
“起初襄阳的车商电话里答应帮我协调,之后就再也不接我的电话了。”柯先生说,原车主我也联系不上,现在是车也没了,支付给车商的4.48万元也要不回来。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被人做了局,车在二手车商那放了几个月,清收公司没动,我刚买来一箱油还没跑完,清收公司就把车拖走了,我该找谁说理呀?”
汽贸公司——
原车主欠银行钱不还,拖走车辆系自身权利
6月1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陕西贰幺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李××是2023年通过该公司担保从银行办理分期购买的这辆路虎车,目前李××失联,已连续多月未向银行还钱。
“我们作为担保公司,帮他向银行垫付了分期款,最近这辆车的GPS信号重新上线,根据最初和李××签署的担保合同,我公司有权暂时收回车辆,进行债权保管。”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称:“如在约定期限内李××仍不出现处理拖欠购车款一事,我们将对车辆进行处理,并弥补公司损失。如有剩余将根据法院判决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柯先生指称的襄阳车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律师说法——
抵押车存在经济纠纷,购车时一定要谨慎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贸易公司私自拖走车辆,其行为合法与否,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民法典》第41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因此,即便原车主未偿还贷款,贸易公司作为抵押权人,也应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法定程序实现抵押权,而不能擅自拖走车辆。但如果抵押合同明确赋予贸易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拖走车辆的权利,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同时拖走车辆的行为符合约定程序,则其拖走车辆具有一定合法性。
赵良善表示,本事件特殊之处在于,尽管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是转押协议,但实际上买车人的真实意愿是花4万余元购买该车辆,只不过二手车行以转押代购罢了。虽然二手车行在合同中告知了此车辆存在抵押,但是依据当初双方买卖车辆的商议,事实上二手车行只是告知此车辆仅在二手车行处进行了抵押,并未告知尚存在其他抵押权人,从而映射出二手车行未告知车辆完整抵押信息,构成违约甚至欺诈。
根据《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据此,买车人有权选择要求二手车行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可要求二手车行出面协调交回该车辆或者退还购车款。
如果二手车行明知该车辆存在其他抵押权人,而刻意隐瞒这一事实,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二手车行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如退一赔三,具体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确定。
赵良善提醒,抵押车碰不得,买车人尽量不要购买抵押车,即使购买,也要审慎,因为抵押车存在诸多风险。
比如存在车辆所有权问题,可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影响正常使用和处置;面临债务纠纷,若原车主未结清贷款,抵押权人可能会行使权利,导致车辆被拖走或拍卖;有法律风险,可能涉及非法交易,若原车主起诉追回车辆,买车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并损失购车款。
总之,购买抵押车风险大,买车人在购车前务必要仔细核查车辆信息,确认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瑕疵,以免财产权益受损。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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