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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礼:广西贺州一小镇解放前男女共浴露天温泉,今成著名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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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男女私会之事在县城和大城市已是司空见惯,但在小乡镇、特别是在偏僻的小乡镇则少见,毕竟在山旮旯里“洋气”不起来。不过,在广西贺州有一个小乡镇却例外,当时当地的男男女女都比随缘。
广西贺州南乡镇,解放前隶属广西贺县,是贺县最偏远的一个山区小镇,毗邻广东连山县。
公元1930年,县府派县警前往南乡捉人,不过他们并不是去捉贼,也不是去剿土匪,而是去捉那些私情男女。原来,南乡这个小乡镇男女交往非常随缘,在当时的贺县是出了名的,当地流传一句话:“宁可za种,不能绝种。”在街上,常有男女私会,毫不遮掩。当时的县长得知这个情况后,认为此社会风气不良,须改观,于是便派县警去捉人。
县警的做法也是够独特的,捉到人后并没有押回县里,也没有罚款,而是将苟合男女4人一捆绑,几十个男女被绑成一条长龙,押着他们去游街,从上午游到太阳西落就把他们放了。此举的目的是想让苟合男女在乡亲们面前出丑,以此期望他们再也不敢随便。县警的做法有点成效,但并不能彻底刹住那种歪风邪气,毕竟“山高皇帝远”,再加上县警人手有限,不能每个圩日都去捉人。
民国时期,南乡就已发现许多温泉,那里的温泉没有硫磺味,水质非常好,且温度高,当地民众经常用温泉水烫熟鸡蛋。
旧社会城市里有公共浴馆,那是在室内。自从发现温泉后,南乡的民众就在河边筑起了一个个露天温水池,这些温水池距离岸边约5米高,每天早晚都有民众去温水池沐浴,都是男女混合沐浴。虽说都用宽衣服或毛巾裹了身,但在蹲下去洗身子时,隐私部位还是会暴露在众目之下,特别是女人,更容易暴露隐私部位。不过,他们并不介意,似乎习以为常了,偶有外乡人或县里来的公差看到这一幕幕,起初一般都会感到脸红,感到不自然,不过很快就能融入其中。据说,这样的男女混合在露天洗浴的现象一直延续到解放后的70年代。
南乡镇的民众是有福气的,因为有众多的温泉。上世纪90年代,已经有私人老板开发温泉旅游了,开始收门票,只是还比较简单,规模小,档次也比较低。前些年,有财团进驻南乡投巨资开发温泉旅游资源,建成规模宏大的温泉旅游景区。现在的南乡,每天游客如云,很是热闹。当年的“随缘小镇”,现在变成了旅游大镇,正应验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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