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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男,1974年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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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一则发布主体为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布告》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布告》中介绍,2022年9月,罪犯刘某奇(出生于1974年10月),以残忍的方式强奸、杀害了一名农村独居女性梁某某(殁年88岁)。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奇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后,刘某奇不服,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罪犯刘某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即日将罪犯刘某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该布告的落款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
14日中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网传《布告内容》属实,“罪犯昨天已经被执行死刑,其它的执行细节属于审判机密,不便透露。”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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