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贪了26年,今年首个受审“老虎”判了!中纪委曾斥其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徐鸣获刑15年。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3年6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徐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徐鸣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受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其中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2021年,徐鸣离职后,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案件申诉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20万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鉴于徐鸣部分受贿系未遂,利用影响力受贿系自首,归案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可予从轻处罚,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予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去年1月24日,徐鸣被开除党籍。中纪委通报指出,徐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1月5日,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开庭,成为今年首个受审的“老虎”。

徐鸣

此前,被指离职后利用影响力或者利用其原职权和地位收受财物的“老虎”还有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

2021年12月,中纪委网站发布2021年度十大反腐热词。其中,“粮仓‘硕鼠’”位列十大反腐热词之一。中纪委网站指出,粮仓“硕鼠”指那些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靠粮吃粮”腐败分子。他们严重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严肃查处。当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除徐鸣外,粮食领域首个被查处的“老虎”徐宝义已于6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徐宝义于去年1月23日落马,后于去年6月23日被“双开”。

去年6月15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也已落马。据央视新闻今年4月28日报道,张务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批粮仓“硕鼠”被查处,释放了全面从严、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

延伸阅读

6月19日,重庆公布了当地一名退休9年后被查的国企领导的党纪政纪处分结果:重庆粮食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君烈被开除党籍。

经查,胡君烈背弃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纪法底线,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投资非主业项目;参与赌博;甘于被“围猎”,损公肥私“围啃”国企,开设收钱办事的“夫妻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粮油购销、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政绩观扭曲,好大喜功、违规投资海外项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必要的风险防范义务,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胡君烈

胡君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公开简历显示,胡君烈,出生于1950年,研究生学历,曾任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有多年的粮食工作经历。他曾被国资委授予“国企贡献奖先进个人”,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全国粮食行业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此前,胡君烈于去年9月被查。当时,这则新闻引发不少关注,其中原因在于,胡君烈早在2013年就已到龄退休,截至被查,已经相隔9年。查阅过往新闻,可以看到:2012年9月3日,重庆粮食集团召开集团干部大会。会上,时任重庆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杜和平宣布:王银峰任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胡君烈到龄退休,不再担任集团领导职务。

在胡君烈退休后,继任其职务的王银峰,已经先于他一步落马,于2018年12月在重庆粮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上被查。

“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

值得一提的是,通报中有一处说法引人注意,胡君烈被指“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这一提法出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其中明确提到: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不过,这一提法在落马官员的通报中不算常见。2020年1月,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开除党籍,中纪委通报称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

赵正永

赵正永还被指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视、政治上不负责、工作上不认真,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无视组织一再教育帮助挽救,多次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纵容亲属肆意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肆无忌惮聚钱敛财,收受礼品、礼金,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亲属失管失教等。

赵正永于1951年3月出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1月落马,成为2019年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自赵正永落马后,陕西当地已多次提出要“肃清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同时,当地省、市、县等多级党委也相继成立“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2020年7月31日,敛财超7.17亿余元的赵正永,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且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依法从严惩处92名原中管干部,赵正永被公开点名。

此前通报中有类似提法的还有涉案金额超过17亿的“金融巨贪”、原华融资产董事长赖小民。

2018年4月17日,中国华融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被查,2018年10月15日被“双开”。从中央纪委通报看,赖小民的问题十分严重,一些细节更是触目惊心——搞政治投机,捞取政治资本;讲排场、摆阔气,挥霍浪费国家财产;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擅权妄为、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甘于被“围猎”……通报称其“群众反映特别强烈、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判处赖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小民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月29日上午,赖小民被执行死刑。

粮食领域多名“老虎”被查处

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6月13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徐宝义于去年1月23日落马,后于去年6月23日被“双开”。他是粮食领域首个被查处的“老虎”,也是首个被控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老虎”。

除了徐宝义,粮食购销领域落马的“老虎”还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

张务锋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6月15日落马的张务锋,1960年10月出生,山东莱芜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去年12月30日,张务锋被“双开”。通报显示,张务锋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提拔调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1年7月13日落马的徐鸣,1958年1月生,安徽凤阳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退休后落马的徐鸣,曾在多个部委任职,2008年4月,徐鸣离开部委,前往重庆任职。2013年3月,徐鸣离开重庆,任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保留副部长级待遇)。

去年1月24日,徐鸣被开除党籍。徐鸣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鸣是今年首个受审的“老虎”。今年1月5日,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一审开庭。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4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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