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贩卖人口的社会现象屡禁不止,更甚者有人当街抢孩子,引起父母们的恐慌。在古代也有贩卖人口的现象,而且他们更习以为常,不觉得这是一件犯罪的行为,汉朝的时候,刘邦在位时还一度充许公开交易。

不过,不管在哪朝哪代,贩卖人口的行为都会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伤害,并因此引起很多矛盾,所以人们普遍都抵制这种行为,古代政府大多也是禁止的。 比如东汉的光武帝刘秀,就多次发布诏书禁止买卖仆人,唐朝的时候,还可以“自卖”,如我们在电视电影中常见的“卖身葬父”等等,算是自卖行为。

但对于非法买卖依然是严令禁止的,为此制定的法律就有十几条之多,其中有一条是这么规定的,买卖人就算自愿进行交易,但十岁以下的孩童仍属违法,买卖奴婢者处以绞刑,从属犯罪的流放三千里,卖给人当妻子孩子的,判刑三年,而因此起争端闹到杀人地步的,就和强盗同罪…… 不仅是唐朝,许多朝代对于贩卖儿童的行为都是制定了严酷的刑罚,唐代为此有法规明确指出,十岁以下的孩子,就算父母同意卖,也视为违法,应从重处罚,而宋朝也有关于人口贩卖方面的措施。

如今地理位置比较偏的云贵川地区,明清时贩卖人口的情况也很严重,政府也曾采取多种措施打击,史书有记载,雍正二年,当时的云贵总督高其悼在秦折中写道:“贵州地连川、楚,奸人勾结,掠贩人口为害,请饬地方官捕治。” 雍正皇帝批准了。到了雍正四年,鄂尔泰接任了云贵总督职位,很快对人贩子采取强硬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人口行为,要求对人贩子即抓捕,不使漏网,这一次的行动,总共抓获了几百个男女人贩子。古代也和现在一样,一旦确认了拐卖的事实,也会组织人员解救被拐的妇女儿童。

宋真宗当政时,南方的非法买卖人口也很厉害,当时的员外郎周湛到虔州赴职时,曾看到江淮地区的人贩子到虔州拐骗妇女儿童,然后卖到广州广西等地,周湛十分气愤,全力抓捕人贩子,周湛的这次行动同样大有收获,总救出两千六百多名被拐人员,然后安排他们回到各自的家庭。 古代解救被拐卖的人员比较人性化一些,政府出钱,把这些可怜人赎回,此举也让一些被骗的家庭得到了相应的被偿,而且这种解救方式也分对象,都是一些被“和卖”的人口,不能通过强硬手段救出来。

在宋代,政府就有多次发布这样的诏令,由政府出钱赎回被卖人口,这样的行为很得民心,给一些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可怜人一个自由的机会,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宋朝此举,令老百姓非常拥戴。 如今,如果政府也加重刑罚,严厉打击人贩子,估计就没有这么多人贩子了,尤其现在,人们大多只生一胎或者二胎,如果孩子再被拐走,将会让父母们痛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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