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4月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金罚决字〔2024〕4号)显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罚款37万元,对吴建超(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周云(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个客综合市场部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编辑:王成亮 实习编辑:彭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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