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天新药业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天新药业股东邱勤勇的配偶张七妹于2024年1月23日至5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因操作失误,将“买入”指令误操作为“卖出”指令,错误卖出公司股票1万股,构成短线交易。
具体来看,张七妹于今年1月23日至5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25.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72%,成交价为19.18元/股-27.05元/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2653.51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3%,成交价为26.93元/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26.93万元,构成短线交易。
其中,张七妹于5月13日因操作失误,将“买入”指令误操作为“卖出”指令,错误卖出了公司股票 1万股,卖出成交均价为 26.93元/股。同时,张七妹当日买入均价为 26.96 元/股。上述短线交易也使得张七妹亏损300元。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上述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张七妹无需向跟公司上缴收益。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邱勤勇持有天新药业3550.20万股,占总股本的8.11%,为第四大股东。张七妹持有121.71万股,持股比例0.28%,为该公司新进自然人股东。同时,邱勤勇曾在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担任天新药业董事。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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