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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德松赞于元和十年(815)薨逝,在位18年,其子赤祖德赞10岁幼龄继位时,吐蕃并未如往例,先经过信奉苯教的大臣试图掌控大局,排除信佛势力的动荡过程,而是平稳过渡。


1、吐蕃“以战逼和”


赤祖德赞于10岁践诈,其父王赤德松赞所遗留下来的政治班底,应仍扮演重要角色,成为辅佐幼君的要角。

能于赤德松赞朝晚期发挥政治影响力者,殆为僧相与首席宰相。


僧相已知为勃阑伽允丹,其至少于公元804年即已担任僧相。

吐蕃由赤德松赞朝过渡至赤祖德赞朝,即公元815至823年之间,实际主导吐蕃朝政者,应即为僧相勃阑伽允丹及首席宰相没卢尚绮心儿达囊二人。此二人既为赤德松赞朝之遗老,于赤祖德赞朝续任要职担纲辅政。依此研判赤祖德赞朝在此二人辅政下,仍延续赤德松赞朝之政策,当不为过。

赤德松赞朝对唐之政策,由于吐蕃遭受亚洲四强的围攻,迫使赤德松赞于公元803年开始不得不于东陲采取守势,企图保守住吐蕃王朝所控有富于生活资源的原李唐河西、陇右等地区,在寸土不归李唐的前提下,又必须确保李唐于国际形势对吐蕃不利之情势下,不致对吐蕃展开收复失土的军事行动。

因此,吐蕃一面以归还侵地给李唐为饵,诱使李唐重开谈判之门,一面混淆李唐砚听,使其误以为可不必透过武力?而新诸于谈判即可收复失土?以此方式引导李唐至错误方向。

然而,宪宗坚持吐蕃必须先归还秦、原、安乐三州,方肯与吐蕃签订和盟,致使唐蕃双方反复为此事磋商,旷日持久,无法达成协议,双方也就无法签订和盟。

依照中国文化的传统,对于曾对天发誓的约定,或曾允诺者,大部分会按照约定实践,否则会招致上天的惩罚,与受到舆论的批判。

特别是朝廷在面对臣民。以及域外之夷狄时,必定言出必行,也必须实践双方所曾作过的约誓,此即中国文化之中所重之“信义”。


对于吐蕃而言,其与李唐历经百余年的互动与文化交流,对于上述中国文化的特征,当然了然于胸,深谙中土的智性。因此,吐蕃深知若欲于东陲安枕无忧,没有与李唐经历一场对天举誓的和盟,是没有保障,无法心安,更无法落实稳定东陲的政策。

将元和十三年,与往后元和十四年(819)、十五年(820)的诸多战役,串连起来,将之视为一整体的系列,方能看出其中所代表的意涵。

例如元和十四年八月吐蕃寇庆州;该年冬,吐蕃首席宰相没卢尚绮心儿达囊,率副首相尚蔡邦腊藏嘘律鉢、吐蕃东道节度使论三摩等,领军15万围盐州城,以飞梯、鹅车、木驴等四面齐攻,战况激烈,围城凡27日方退;另《册府元龟·将帅部》于宪宗元和十四年十月记载灵武大将史敬奉大破吐蕃于盐州城下时,曾提及:“元和十四年,西戎频岁犯边。”

此透露了当时唐蕃边境之状况。

至元和十五年二月,吐蕃寇灵武;三月寇盐州;十月党项引吐蕃寇泾州、西川奏吐蕃寇雅 州;同年十二月,盐州奏吐蕃围乌、白池;穆宗长庆元年(821)六月,吐蕃犯青塞堡;长庆二年(822)六月寇灵武,壬午寇盐州。

上述吐蕃寇略李唐诸战役,连同元和十三年时之唐蕃间的攻防,是为一段既有别于元和十三年以前,唐蕃冲突规模小且较不频繁特征的时期,也有别于穆宗长庆二年(822)以后,唐蕃战争戛然而止的时期,而是于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开始,至穆宗长庆二年(822)为止,是为所谓吐蕃“以战逼和”李唐,相当特殊的对唐政策时期。


因吐蕃基于对李唐的认知,非得与唐签订和盟,否则吐蕃东陲仍存有变量,然于赤德松赞朝一直无法如愿与唐会盟,是以赤祖德赞继位以后,赤德松赞朝遗臣继续执行前朝政策,在李唐不获取秦、原、安乐三州不愿和盟的情况下,吐蕃遂频频于边境发动战争,对李唐不断施加压力,企图借此迫使李唐就范。

尤其是当唐宪宗于元和十五年(820)正月驾崩时,穆宗继立,吐蕃即于当年二月开始密集施压,二月入寇灵武,三月入寇盐州,十月入寇泾州,西川亦奏吐蕃寇雅州。

这一连串的进逼,对李唐甫立的新君穆宗产生了效果,于穆宗长庆元年(821)九月,吐蕃遣使论讷罗来唐请盟时,穆宗承受不了压力,竟接受了吐蕃的请盟。

在双方展开和盟事宜以后,唐蕃关系进入了新的阶段。


2、长庆会盟的达成


唐蕃双方首于穆宗长庆元年(821)十月十日,于李唐京师西隅兴唐寺前会盟;次于长庆二年(822)五月六日,于吐蕃首府逻些东哲堆园会盟;复于长庆三年(823)二月十四日树碑于今拉萨大昭寺前,另有相同之碑立于李唐京师。

唐蕃长庆会盟于吐蕃逻些签订完成以后,李唐与盟代表刘元鼎于回唐途经河州,由吐蕃首席宰相尚绮心儿接待于大夏川。

尚绮心儿集东方节度诸将百余人,将盟文公布于台上,供诸将阅览,并于台上高声朗诵后,约束各守封界,不可侵掠。

吐蕃此举殆为前所未见之措置,显示出吐蕃确实有遵守《唐蕃长庆会盟》盟约的决心。

果然,于公元822年以后,唐蕃边境常年不断的战争“戛然而止”。

史籍所载,以穆宗长庆二年(822)为界,形成强烈对比,之前,唐蕃双方仍有战事,之后,双方可谓臻于“全面停战”的境界,所谓烽烟不兴,风平浪静。


因此,唐蕃长庆会盟的签订,为唐蕃双方带来了全面停战崭新的局面。

与先前唐蕃之间所签订的所有和盟相较,突出了唐蕃长庆会盟的特色。

因为先前所有的会盟均无法维持多少时日,长者如:

玄宗时期之开元会盟,于开元十八年(730)会谈,于开元二十年(732)正式会盟,开元二十一年(733)立赤岭碑,而于开元二十六年((738)以吐蕃败盟,李唐毁赤岭碑,开元会盟维持了近7年。

又如”清水会盟”于德宗建中四年(783)签订,于贞元二年(786)吐蕃入寇破盟,维持4年。

短者如:

肃宗宝应元年(762)正月唐蕃于光宅寺、鸿胪寺盟誓,而于代宗广德元年(763)十月,吐蕃挥军攻入长安,仅维持了年余。

尚有仅维持六个月者,如唐代宗永泰元年(765)三月十九日李唐宰相元载、杜鸿渐与吐蕃使盟于兴唐寺,吐蕃却于同年(765)九月,由宰相尚结息、东道节度使尚赞摩与恩兰达札路恭等领军,参与仆固怀恩之叛唐,入寇唐境而败盟。

以此观之,唯独长庆会盟签订以后,吐蕃确实遵守盟约,不再寇略李唐边境,吐蕃遵奉长庆会盟盟约,不再侵扰唐境。


3、长庆会盟的意义


吐蕃在不愿意归还李唐片土寸地,而又试图保持其东陲边境的现状,与维持唐蕃稳定关系,不再有任何兵灾人祸,遂以“以战逼和”方式,逼迫李唐同意与吐蕃会盟,藉由李唐历朝均遵守会盟约定的传统,达到吐蕃欲稳住其东陲的目的。


以此观之,吐蕃也确实如愿。

由于吐蕃对长庆会盟的重视,诚心诚意地历经会谈、筹备、签订,慎重其事。

这也是《唐蕃长庆会盟碑》得以保存下来,而其他唐蕃所签订会盟的石碑,均已湮灭不存。

原来,除《唐蕃长庆会盟碑》以外,其他唐蕃所签订会盟的石碑之所以湮灭未存者,原因就在于吐蕃之深谋远略,因其他会盟均为蕃廷策略性的运用,并非诚心正意地与李唐签订,吐蕃史官也从来不当一回事,对于唐蕃的会盟,就目前所知传世的《敦煌古藏文卷子》之中,于公元763年以前的历次唐蕃会盟,诸如神龙会盟(706)、开元会盟(732)、宝应会盟(762)等,竟然只字不提。

按常理,国家与国外的媾和会盟应属一国大事,倘若其国史官有意阙载,代表其国并不重视与国外之媾和会盟,如此研判距离事实应不远矣。

吐蕃于唐蕃长庆会盟以前,与李唐所从事的所有和盟,于签订后即按时势的变迁,或其他因素予以毁约破盟,均无法维持久远。

观《唐蕃长庆会盟碑》的型制,即知吐蕃对此会盟的重视,前所未有。

不但充分利用石碑的空间,而且在石碑空间配置上颇见特色。石碑正面为正式盟誓之誓嗣,以汉蕃并排对译方式呈现;右面为汉蕃文对译之与誓吐蕃官员名录,由僧相钵阐布允丹领衔,率首席宰相尚绮心儿、副首相尚塔藏以下众相,以及各部首长等计17位;左面为汉蕃文对译之与誓李唐官员名录,包括5位宰相,由正议大夫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李逢吉领衔率各部首长等共计18位,蕃唐官员位阶、人数等皆相当。


背面铭文则完全以蕃文书写,内容系站在吐蕃的立场,以吐蕃观点陈述唐蕃各自过去的辉煌,亲善互动的过往,以及此次缔结和盟的始末等;由上述石碑空间的配置,展现出蕃唐对等的样态。


4、是不是平等条约?


李唐自安史乱后,遭吐蕃以武力侵占了陇坻以西之地,包括河陇地区与会、原、安乐三州,以及剑南西山诸州等地,李唐自肃宗朝历五朝至宪宗朝止,均未见有任何收复失土的规划。

唐宪宗朝空有中兴气象,也从未自吐蕃手中夺回分寸之地,但至少宪宗尝试透过会谈,企图收回秦、原、安乐三州,且曾有规复河湟之心,终其在位之时,虽未如愿,却有心坚持收回秦、原、安乐三州,而拖延与吐蕃之会盟。

然而,唐穆宗甫即位后之隔年(821)九月,耐不住吐蕃连番入寇的压力,应允了吐蕃请盟的要求。

观《唐蕃长庆会盟碑》正面左侧蕃文第26-33行碑铭中,有关唐蕃边界的割定如下:大唐、大蕃,俱为对等的大国,就现有所控制的疆域,各自见管,不得侵轶。

就上引界约看来,寥寥数十字却道尽李唐丧权辱国的事实,因为如此订定界约,等于李唐放弃所有先前遭吐蕃侵占土地的主权。

按穆宗长庆元年(821),唐方所实际控制的地区,与唐蕃于德宗建中四年(783)签订“清水会盟”所议定双方疆界比较,似乎在三十余年间,吐蕃又侵占不少李唐的土地。

其中唐蕃疆界“泾州西至弹筝峡西口”部分,至德宗贞元三年(787)已经是连云堡陷落,“(泾州)西门不开,门外皆为虏境”。


后于宪宗元和年间,蕃军入寇泾州,李唐仅能闭泾州城,泾州城西门外如同未设防,经常为蕃军驱掠人畜。

“陇州西至清水县”部分,《资治通鉴》于宪宗元和十年(815)十一月己丑载:“吐蕃款陇州塞,请互市”。

清水县位于秦州境内,陇坻以西之地,而《通鉴》所载吐蕃求互市之地为“陇州塞”,意为陇州边界,按理请求互市的地点应在唐蕃边界清水县一带,即陇坻以西,岂有越此而要求于陇州界的道理。

由此显见,于元和年间以前,陇坻以西至清水县一带,早已失陷,不复属于唐境。连同清水会盟未提及的安乐州等,李唐于长庆元年时所实际控制的边界,较之清水会盟时的疆界,又向东后退不少。

原本宪宗所凝争取吐蕃归还安乐州、原州、秦州三州,也全都放弃不提。

于此可见,穆宗之接受会盟,完全是在无条件下进行,也完全按照吐蕃的意志进行会盟。

穆宗君臣并未就整个亚洲国际情势,以及唐蕃之间的形势,作审慎的评估,且未争取国家最大利益的情况下,居然为息事宁人,苟且偷安而签下会盟。

以此观之,世人谓唐蕃长庆会盟为唐蕃之间,以平等方式所进行的会盟,甚至以为“中国与外国之间的第一个平等条约,是821至822年与吐蕃订立的。”

然而,究其实际情况,唐蕃自肃宗朝即公元756年以后的会盟,均以对等方式进行,何待六十余年后之长庆会盟。


不但如此,821至822年之唐蕃长庆会盟,实际上对李唐而言,却是不折不扣属丧权辱国性质的不平等会盟,是为宋朝对辽金元诸国签订表面平等,实质上,却是支付大量金钱物资之既不平等又不互惠会盟的先声。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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