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全国高考人数454万,录取人数260万人,录取率为59.0%

改革

《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意见》(教学(1999)3号)的实施方案,经过研究,同意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陕西等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1年进行高考“3+X”科目设置改革。

大部分省份还是全国统一命题,采用“3+2”模式,部分改革试点省份采用“3+X”(3:语文、数学、英语;X: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模式,包括有些地方也采用独立命题的形式,比如上海;

年龄变化:

1977年—2000年(严格限制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

2001年(首次重大放宽):允许25周岁以上公民参考高考

高考时间:

7月7、8、9号,因天气炎热被称为“黑色七月”

科目:

文科: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综合:政治、历史、地理(300分),总分750分

理科: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综合:物理、化学、生物(300分),总分750分

2001年高考数学,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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