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凌迟毫无疑问是最痛苦的刑法之一,受刑者须承受千刀万剐,生不如死,若非大奸大恶之徒不会被判处凌迟。
中国数千年历史以来,不知道凌迟了多少重刑犯,那么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谁呢?或许是一个叫王维勤的人。
(凌迟刀具)
他举人出身却横行乡里,对普通人家敲诈勒索,害人入狱,并且逼死了人家的儿媳。后来更是借着办民团的名义杀了全家十几口。
好在有一个儿媳幸存下来,她经过多年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和阻挠,最终让坏人绳之以法。
那么事情的具体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呢?
(王维勤)
一、横行霸道王维勤
这个王维勤在周各庄也算当得上是一个“豪门大族”了,因为他家不少人对普通人来说都身份不低。
比如王维勤是一个举人兼候补官员,王维勤的哥哥是一个廪生兼当地青苗会首领,别以为这是一个处理青苗事务的工作,事实上这是一个乡村权力机构,能轻易号令许多人跑腿。
王维勤还有一个族弟在县城里当捕役,认识很多人,还收了义子给自己冲锋陷阵。
(捕役剧照)
王维勤是家里身份最高的人,所以家里的事以他为主导,可以说他抖一抖脚周各村就得颤三颤。
这样的人要是好人就算了,但他偏偏是个坏人。
因为是候补官员,没有空缺他就无法当官,所以一直守在家里。因为没有事做,他便在家琢磨起了害人的主意,他把目光盯向了同村的李家。
他为什么把目光盯向了李家呢?有人说是看上了李家的财富,也有说是因为李家不吃他横行乡里的那一套。
(清末农村)
总之他不仅想要钱,还要狠狠打压李家一番。
他一直在寻找狠整李家的机会,1899年的7月,机会终于来了。
这个月份下了一场大暴雨,李家的猪圈被冲坏了,一头猪跑了出来。猪跑到田里践踏啃食庄稼。
王维勤得知此事心中大喜,他叫上人把这头猪抓起来杀了,然后跟青苗会的人员一起分食了这头猪。
(清末农村)
吃完猪后王维勤还不罢休,他凭借兄长青苗会主事的身份到李家要求罚款,理由是猪践踏了青苗。
李家主李际昌气的不轻,自家猪都被吃了还要赔钱,王家欺人太甚,因此坚决不赔。
王维勤感受到自己的权威被冒犯,一气之下伙同十几个青苗会的人把李际昌告上了县衙,其中还不忘递上自己的名片。
(县衙判案)
知县看到是熟人,再加上当捕役的族弟王奇推波助澜,当晚李际昌就被抓,挨了一顿打。
得知此事之后,李际昌的儿子李超李芝都躲外面去了,他的妻子和弟弟则去了县城探望他,家里没了主事的男人。
最后李超的老婆大李马氏前往王家请求放过李际昌,结果王维勤兽性大发调戏大李马氏。大力马氏不愿受辱,毅然拿起剪刀自杀而亡。
(女性拿剪刀自杀)
二、恩怨加深
因为一头猪的事最后闹出了人命,这可不得了了。
李超,李芝两人知道大李马氏的死讯后赶忙跑回了家里,然后一纸诉状将王维勤告上了抚宁县的上级衙门。上级衙门让抚宁知县负责此事。
很快王维勤就被抓了起来,然后李际昌也被放了出来。
大李马氏这一死让李家对王家的斗争中占据了优势,王维勤不想深陷其中,企图赔钱息事宁人。
(清末农村)
王维勤请上周各庄各姓的代表,又叫上抚宁县的书吏,一群人前往李家劝他销案息讼。
王维勤表示只要李家不再追究就赔偿1700吊钱,李际昌自知不是王家对手,心里是愿意结案的,但他气不过王维勤的所作所为,因此要求王维勤为大李马氏披麻戴孝,匍匐哀嚎,而且还得给大李马氏立一块节烈碑,以表彰她的节烈。
说完王维勤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自己堂堂举人老爷怎么可能为一民妇披麻戴孝呢,这事传出去不得颜面无存,贻笑乡里。
(清末 举人)
王维勤断然拒绝了披麻戴孝这个要求,但表示可以加钱700吊,同时修建节烈碑。
李际昌看到这个条件也就表示了同意,答应发丧之后就撤案。
但可惜的是王维勤并不是一个守信的人。出殡当天他送来的不是节烈碑,而是一张无字的白碑。
之所以这样还是为了面子,要是节烈碑上写下自己的腌臜事自己同样颜面无存,贻笑万年。
李家对此感到很生气,因此不肯前往官府撤案,王李两家的矛盾越来越大。
王维勤时刻都想着狠狠报复李家,终于在一年后的1901年他找到了机会。
(清末农村)
三、残杀李家
这年一些关外的票匪跑进了抚宁地界,抚宁知县打算创办一个民团来对付这些票匪,负责办理民团的任务被交给了和知县熟识的王维勤身上。
手中有了权力,王维勤杀心自起,想要屠了李家满门。
他召集了王维恂、王奇、自己的三个儿子以及一些村民开始了对李家的屠杀。
(清末农村)
这群人给李家安上土匪的罪名,之后先诱杀了李超,李芝、李际唐三人,后来又找到了小李马氏和婆婆李彭氏以及李家的6个孩子。
李彭氏被王维勤的长子活活勒死了,六个孩子则被一一枪毙,王维勤还特意上去补了几刀。
把人杀了之后王维勤等一行人就把李家的田地财物给查抄分了,这样大家就都是同谋了。
(图文无关)
李家被抓的人里只剩下小李马氏,她之所以能活着,是因为她长得丑。
捕役王奇熟知村里的家长里短,在小李马氏跪地求饶时,王奇告诉王维勤,这个马氏因为长得丑被丈夫嫌弃,因此经常被家暴,夫妻两人平常连话都不说,所以她是不会为李家报仇的,不如将她卖了分钱也算一举两得。
王维勤想想便同意了这个建议,结果他看走眼了。
小李马氏趁人不注意逃跑了,在这之后小李马氏就开始了艰难的告官生涯。
(清末 官员)
四、艰难告官
她先上告知县,知县以证据不足为由置之不理。后来小李马氏听说永平府的官都被收买了,于是在妹夫董树森的帮助下将状纸送到了京城。
结果督察院把案子发回了直隶,直隶又把案子发回了永平府。
在此期间小李马氏的6个月大的孩子被人给毒死了,另外两个族人李铁头和李荫棠也被王维勤派人所杀。
(清末 老照片)
那个帮助小李马氏的妹夫董树森因为多次去衙门上诉被王维勤诬告为讼棍,被抓到大牢餐遭虐待险些送命。
后来王维勤还想暗杀小李马氏,所幸没有成功。
就在事情毫无办法之时迎来了转机。
1902年,北京成立了工巡局,这是一个管理市政建筑和社会治安的临时机关,抱着尝试的态度,小李马氏和董树森把状纸投到了工巡局。
(那桐)
时任工巡局局长那桐很重视这件事,再三确定小李马氏没有说谎后,决定抓捕王维勤归案。
刚好王维勤听说小李马氏又上告了,带了两个人去北京找她说和,结果被抓了个正着。
经过审讯那桐认为王维勤杀害李家12口人,应当判处凌迟处死。王奇,王者瑞等从犯则应被判处斩首之型。
凌迟当天人山人海,大量观众都在围观,还有外国摄影师拍下了相关的影像。
一刀刀将王维勤的肉割下,王维勤痛哭哀号,群众则纷纷喝彩。
(王维勤被凌迟)
王维勤被凌迟的时间在1904年7月6日到1905年5月16日之间,而凌迟在1905年4月24日就被废除了,因此王维勤很可能是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对此我们只能说是恶有恶报。
对于小李马氏,我们不得不称呼一句“真乃奇女子也”,她以娇弱之躯顶着沉重的黑暗前行,最终迎来光明,实在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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