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国银行公告表示,将于5月16日至5月20日发行2024年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Total Loss- Absorbing Capacity)非资本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基本发行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
两家大行最新公告
公告显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发行人总损失吸收能力。
根据公告,此次中行发行的TLAC非资本债券包含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4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3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基本发行规模为200亿元。
品种二为6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基本发行规模为100亿元。
同时,公告还显示,若本期债券任一品种的实际全场申购倍数(全场申购量/基本发行规模)α≥1.4,发行人有权选择行使对应品种超额增发权,即在本期债券基本发行规模之外,增加对应品种的发行规模,品种一和品种二合计增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5月11日,工商银行也公告表示将自5月15日起,发行2024年TLAC非资本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
五大行第一阶段TLAC合计缺口为6000亿元至2.09万亿元
TLAC是指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即当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进入处置阶段时,可以通过减记或转为普通股等方式吸收损失的资本和债务工具的总和。
据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要求,G-SIBs的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分别不得低于16%和6%,自2028年1月1日起分别不得低于18%和6.75%。
所谓TLAC非资本债券,也即G-SIBs为满足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而发行的、具有吸收损失功能、不属于商业银行资本的金融债券。
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公布的最新G-SIBs名单,中国共5家银行上榜,包括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其中,交通银行2023年首次入选G-SIBs,位列第一组,其余4家银行均在第二组。
《办法》明确,2022年1月1日之前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当在本办法规定期限内满足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2022年1月1日之后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当自被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满足本办法规定的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
因此,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均需自2025年1月1日起满足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分别不得低于16%和6%的监管要求,而2023年首次入选G-SIBs的交通银行则仍有三年过渡期。
今年年初,五大行就已公布各自的TLAC非资本债券发行额度,根据各银行公告,截至目前,五大行合计将发行额度不超过4400亿元的TLAC非资本债券。
其中,中国银行表示,将分批次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该行TLAC。交通银行表示,2024年在境内外市场发行总TLAC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含等值外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发行规模则分别为600亿元、500亿元、500亿元。
中泰证券研究所所长戴志锋曾撰文指出,五大行第一阶段的TLAC合计缺口为6000亿元至2.09万亿元。
“如果不将存款保险基金纳入考虑,则预期五大行2024年合计缺口在2.09万亿元,如果将存款保险基金按上限值2.5%计入,则缺口为6182亿元。”戴志锋称,从达标时间看,四大行需要在2025年,交通银行需要在2027年前满足第一阶段要求。到第二阶段(2028年前),平均每年缺口为1.15万亿元。
“我们判断2025年TLAC达标问题不大。”建设银行首席财务官生柳荣在2023年度业绩会上表示,建设银行目前将更多目光放在2028年达标上,已做了一些2—3年的规划和安排。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能力要求将更高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在对中国银行此次债券发行的信用等级通知书中指出,在“稳中求进”基调及稳健货币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整体业务运营将保持稳健,行业资产质量将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分化态势仍将延续。
东方金诚表示,2023年以来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提速,地方政府亦大力发行专项债券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但受累于内源资本补充能力的减弱以及业务规模的较快增长,商业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较年初小幅回落。预计未来,基于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提升信贷投放能力,以及化解风险资产等的需求,商业银行对资本补充需求依然较大,但在监管鼓励多渠道补充资本背景下,预计行业整体资本充足性将保持合理充裕。同时,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行业资本迎来差异化管理,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2024年TLAC非资本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中指出,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设有损失吸收条款,一方面,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具有吸收损失的能力,另一方面,一旦触发损失吸收条款,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的投资者将面临较大的损失。但是,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减记触发事件不易发生。
戴志锋认为,大行TLAC债券的安全性较好,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类似二级资本债的新投资品种。从收益率上来说,TLAC工具的收益率预计处于商金债与二级资本债之间。从投资者类型来看,预计TLAC债券的主要投资者为理财、广义基金等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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