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黎智英就涉违香港国安法一案申请终止聆讯,香港高等法院驳回申请

香港东网等港媒消息称,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连同集团旗下3家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定于9月25日开审。黎智英早前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案件在公开审讯前,法庭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陈述)。今日(29日)下午4时,香港高等法院就黎智英终止聆讯申请颁布判词,3名法官一致驳回其申请。

黎智英 资料图

据东网等港媒报道,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早前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审理。黎智英此前就此案提出永久终止聆讯申请,声称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任命制度实施过程“缺乏透明度”、香港律政司“阻止”黎智英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蒂姆·欧文来港“属迫害而非检控”。香港律政司曾对此表示,现在香港所有司法人员任职前均须宣誓,故无须担心审讯时出现不公。

香港星岛网称,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中,4名被告包括75岁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罪”。案件将于明天(30日)开庭进行案件管理会议,预计为期40日的审讯将在9月25日开审,约于11月21日审结。

报道称,黎智英今年先后两次就该案聘请海外律师相关事宜入禀:今年2月,黎智英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布全国人大释法不影响法庭批准他聘用蒂姆·欧文的决定;4月,黎智英再次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入境处处长有关决定提出司法复核。对此,香港高等法院5月19日全部予以驳回。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年底就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作出解释,说明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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