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不重视自身的税务合规管理,容易置身于巨大的涉税风险中,逃税罪是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中的高发罪名……”今年4月是全国第33个税收宣传月。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参加了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举办的“税助发展 医路同行”税警检联合宣讲会。100余家医药企业代表现场聆听由长宁区检察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长宁分局经侦支队共同带来的涉税法律法规宣讲。

图说:活动现场。长宁区检察院供图

长宁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针对《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专业解读。同时,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二)》,重点提示医药企业涉行受贿犯罪的法律风险,并且介绍了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后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护企”专项任务以及党建业务融合等创新试点工作。检察官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预警,使企业经营者增强防范意识,助力企业合规经营、行业健康发展。

“讲座的内容专业性、实用性很强,有助于我们公司后续更加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不触碰法律红线。”现场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先生表示。

今后,长宁区检察院将坚持严厉打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做实做细“检察护企”专项任务,强化诉源治理,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特约通讯员 钱宇文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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