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龄、入党材料等全面造假!曾有私企老板花两千万变成副部级干部

《中国纪检监察报》今天刊发题为《欺瞒组织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评论。文章提及多个戴着假面具的党员干部。其中,四川省华蓥市林业发展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朝伟人前冠冕堂皇,戴着好干部、好公仆、好儿子的面具,人后蜕变腐化,扮演骗组织、骗群众、骗家人的角色。

“上官河”注意到,除了李朝伟,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一副假面具戴了30多年。

贪官哭穷装清廉,父母被骗到城里捡破烂10余年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8月3日被查的李朝伟,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四川岳池人,省委党校在职大专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李朝伟曾任华蓥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副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华蓥市委办公室纪检员;华蓥市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华蓥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等职。

李朝伟(网络图)

今年1月9日,李朝伟被“双开”。李朝伟被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虚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大学生创业补助和项目实施面积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单位开支和发放职工“福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财政资金并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较大;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巨大。通报显示,李朝伟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

中纪委网站上个月10日刊发的题为《以案为鉴 | 在组织面前,他的伪装被卸下》的文章披露了李朝伟案的更多细节。文章显示,得知50岁的儿子被纪委监委“查”了,年过八旬的李老汉一下瘫坐在地上,这位普普通通的农村老汉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李朝伟竟然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贪污犯。一直以来,李朝伟凭借精湛“演技”不仅欺骗了组织、诓骗了群众、更蒙骗了家人。

“上级部门每次制定下发优惠政策后,我第一时间向业主宣传,确保其应享尽享”“为了种植业主的合法利益,我经常自掏腰包到处奔波”……就在被留置前一天,微信署名“老黄牛”的李朝伟还大言不惭地向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谈论自己的业绩。殊不知,在常年帮助业主申报项目的过程中,李朝伟都以需要“资料费”为借口克扣项目补助,一些深受其害的业主给他的电话署名备注为“李钞伟”。

出身“农门”的李朝伟小时候家境贫寒,为了补贴家用,从小就和父母在凌晨四五点钟,挑着果蔬到城里叫卖,这样的日子直到他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当步入中年的李朝伟和妻子有了稳定收入后,他决定将二老接到城里新居享福。看到李朝伟整天与商人们打得火热,一生质朴的李老汉忍不住叮嘱开来:“这些人不怀好意,千万要注意哟!”

刚开始时,李朝伟还要敷衍一下,日子久了,嫌弃父母唠叨,李朝伟以住房条件紧张为由,诱导父母搬到旧居,并有意无意地在父母面前谈论家里的经济困难。看到儿子为经济烦恼,年过七旬的父母又开始走街串巷捡拾废旧纸板等以补贴家用。这样的日子,李老汉夫妇一过就是十余年,但让他们想不到的是,家庭经济“紧张”的李朝伟早已利用赃款在外地购置3套豪宅、商铺。正在高校就读研究生的女儿也觉察到了异常,一再恳求李朝伟要严格律己、做好榜样。自以为瞒天过海的李朝伟也信誓旦旦地向女儿保证自己清廉。

今年2月,当走出留置中心被移送到司法机关的那一刻,李朝伟感慨万千地向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这么多年来,我自以为自己所谓的勤政廉洁骗得了家人和同事,有时候甚至连自己都信了,但在组织面前,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还有“老虎”被称为“五假干部”

“上官河”注意到,此前还有“老虎”被指造假。被称为“五假干部”的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一副假面具戴了30多年。

2016年12月16日,卢恩光落马。次年5月25日,卢恩光被“双开”。卢恩光被指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长期欺瞒组织;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亦官亦商,控制经营多家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为企业谋取利益;对抗组织审查。为在职务提拔、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涉嫌行贿犯罪。2018年10月30日,卢恩光因行贿超2000万,获刑12年。

卢恩光出镜忏悔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指出,“官迷”卢恩光是“反面励志”的典型。他本是一个私营企业主,但“觉得干什么事儿都没有当官有身份”。为实现目标,他把钻营升迁当“事业”,制定并实施“三个狠抓、两个满意”的钻营策略。每天睡觉前,他都要默诵“知足常乐,老天厚爱,你已功成名就,睡觉”;早晨醒来,再激励自己继续“奋斗”,默诵“不知足常进取,功名就在前边,努力前行”。其官迷心窍,由此可见一斑。

延伸阅读

1月14日,广西纪委监委推出专题片《清廉建设 勇毅前行》第一集《高压惩治腐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李新元出镜忏悔。他坦言,自己的毛病就是贪权、贪财、贪色、贪玩。

2022年9月,李新元一审被判死缓。法院查明,其在2003年至2021年间,共计敛财1.7亿余元。本次专题片首次披露,李新元在党的十八大后收受贿赂财物占全部总额的97%。

据办案人员介绍,李新元是广西20多年来查处的首个地级市市委书记,也是自治区成立以来收受贿赂最多的贪腐分子。

履新41天后落马

李新元,出生于1962年10月,江苏泰兴人,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班系统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政工师。

李新元出镜

公开资料显示,李新元早年曾在柳州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2003年4月,李新元成为柳州市经济委员会主任,3年后,他转任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次月履新市发改委主任。2007年9月,李新元成为来宾市副市长,后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钦州市市长等。

2015年2月,李新元出任贵港市市长。履新之时,李新元表态,“立志当一名法治清廉的市长、务实担当的市长、勤政善政的市长。”当年12月,他晋升为市委书记。从那时起至2021年2月,李新元在贵港市委书记任上工作了5年多。

2021年2月,李新元转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履新仅41天,李新元被查。

2021年11月,李新元被双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通报,李新元官商勾结、大肆敛财,甘于被围猎;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任用干部;生活腐化、贪图享乐,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开发建设、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长期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接受宴请时自掏百元“伙食费”

面对镜头,李新元感慨,“其实我对权力一直都有追求”。他将自己的问题总结为贪权、贪财、贪色、贪玩。“我作为一个市委书记来说,也是非常卑鄙可耻,不应该的。”

李新元的问题主要出在其任职贵港市期间。当年誓言要法治清廉的他却是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

专题片中,其胞弟出镜讲述,“李新元表面上叫我们不要打着他的旗号拿项目,私下里他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们去钦州和贵港拿到了项目,并非法获利。”

李新元的两面做派还体现在其与商人的饭局中。

办案人员介绍,在接受宴请时,李新元多次号召并带头在场公职人员,各自掏出100元作为“伙食费”,试图将违规吃喝披上合法的外衣。

宴请的台下,暗藏利益输送。

商人杨某某出镜介绍,他曾因看中李新元手中权力,初次用10万元现金作为“敲门砖”,拉近了与李的关系。“我买了一个档案袋,就把10万块钱放在档案袋里给他。他就给司机放在车里了。”此后,每逢中秋或者春节,杨某某都会送上50万至100万不等的现金。李新元到哪任职,杨某某就跟到哪。但凡有杨看得上的项目,李新元都会出手帮忙,然后利益均沾。

专题片介绍,2018年,李新元看中了贵港市某大数据项目,便与企业主张某某一拍即合,便以高压强硬手段帮助张某某的企业中标和推进该项目,并从中大捞特捞。

此后,张某某把她在公司所占股份的50%送给李新元,让他做所谓“影子股东”。经鉴定,这部分股份价值3300万元。

与情人一道用假画向商人“借款”2300万

李新元不仅贪财,对美色和权力的贪恋也致使其滑向犯罪深渊。

为了摆脱与情人的风流债,李新元曾以各种理由直接向多名商人老板索贿。

据商人李某某回忆,“李新元当时说,他有个领导的女儿做生意亏本了,要借点钱还给人家。我就问他要多少,他说你就凑够1000万吧。”

“缺钱”的李新元还装模作样地让情人拿着一幅画找商人老板以借为名索要2300万元。

商人吕某某讲述,李新元押给他一幅画,说是“徐悲鸿真迹”。还有一张借条,写着如果一年以后钱还不了,就把这幅画给他。

据办案人员介绍,吕某某因为在贵港有项目,不敢得罪李新元,只能照办,把2300万元交给了联系人。事后经鉴定,这幅所谓的“徐悲鸿真迹”实际上是赝品,仅值300元。

专题片还首次披露了李新元迷信风水的细节。

视频截图

在其未能如愿晋升提拔副省级干部后,不仅没有从自身找原因,反而听信风水转运之说,把单位大楼前面的4000多平方米的荷花池填平。

李新元对此解释,(风水人士)说我们行政大楼门口的莲花池不吉利,建议我把它填掉,改一改我的运势。

面对镜头,李新元忏悔,“我把自己的人生坐标定偏了,因为自己的私心杂念和私欲,变得贪婪, 这是我痛心疾首的。我真的不应该走到(严重违纪违法)这条路上来。”

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

2022年9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新元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新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新元利用担任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贵港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土地开发、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政知君注意到,李新元的双开通报曾提及,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此次专题片披露,在李新元共计收受的1.7亿元人民币中,十八大后收受占比97%,十九大后占比82%。

李新元受审

庭上,李新元声泪俱下:“我私欲膨胀,甘愿为不法商人谋利站台,接受他们的钱财,从而欺骗了贵港的干部群众,伤害了他们的感情。我对贵港的经济、社会,以及各方面的生态做出了破坏。我要向贵港的父老乡亲鞠躬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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