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4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川渝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联合新闻发布会,川渝两地高院及人社厅四家单位共同向公众发布两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概况以及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陪产护理假“缩水”、用人单位不当利用业务外包规避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在休息期间安排工作等公众关心的领域。

休息期间拒绝干活被开除,员工获赔偿!四川高院发布12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会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2021年-2023年,四川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争议案件41.1万件,涉及劳动者46.7万人,涉案金额111.6亿元,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分别达67.1%、94.9%。

四川高院通报,2014-2023年,四川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审新收299753件,审结296615件,结案率98.95%。案件体量除2018年、2019年、2020年略有下降外,其余年份呈上升趋势,至2023年达到峰值,同比增长22.6%。

案件主要涉及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增大,审理周期较长。此外,新就业形态领域案件逐渐增多。由于新业态用工灵活、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模式差异大,近年来因新业态人员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成倍增长,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外包公司、劳务公司等之间法律关系的判断,已成为当前审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案例一:

试用期陪产护理假“缩水”,主张赔偿获支持

四川省高院立案二庭庭长吴杰介绍,此次遴选出的12件典型案例广泛涵盖各类劳动争议要素和案件类型、又能集中反映仲裁、审判新发展新举措新特点,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案例。

在典型案例中,员工苏某在试用期因妻子生产向公司申请休陪产护理假20天,并提供《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公司安排苏某调休4天进行陪产护理。数月后,苏某辞职,要求公司支付其应休未休的护理假权益损失。公司拒绝后苏某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了苏某请求。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上述4天假明显低于地方法规,且其限制试用期劳动者享受护理假的规定,不具合法性。

案例二:

员工拒绝在休息期间干活被开除,获赔4万余元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一名运输司机的工作时间为凌晨3:30至上午11:30,之后除值班外即可下班。一天下午3时,公司运输部主管通知其去处理车辆变更手续及车辆交通违章。韩某因身体不适无法前去,请示次日再去。之后主管认为韩某虽然当时已下班,但在休息期间拒不执行工作任务安排,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以此为由将其开除,韩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4万余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最后法院支持了韩某的诉请。

省高院立案二庭庭长吴杰表示,《宪法》《劳动法》均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充分尊重并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益,不能仅以劳动者未服从加班安排为由,随意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从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将为其用工不规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案公司任意剥夺劳动者休息权,自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人民法院明确认定为违法。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

编辑 于曼歌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休息期间拒绝干活被开除,员工获赔偿!四川高院发布12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