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乔任梁、高以翔……近日,用AI技术“复活”已逝明星的行为愈演愈烈,也备受争议。

去世明星被AI“复活”:一通精明的“算盘”

“李玟”坐在镜头前和观众打招呼,视频和声音却由AI生成,去世八个月的她突然被数字永生,对着粉丝说:“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能感受到你们无尽的爱和支持。”

近日,有博主发布了用AI“复活”李玟的视频,博主自称是受到粉丝的请求义务做的。在该视频评论区,不少网友咨询制作逝者视频怎么收费。据红星新闻报道,3月14日,该博主告诉记者,制作其他逝者视频不免费,要收取588元的费用。

除了李玟,同时被AI“复活”的还有张国荣、高以翔、乔任梁等已经去世的公众人物。发布者自称,这是一种情感抚慰的方式,利用高科技,给活着的人提供情绪价值。

而在视频评论区,这种“温情”就变味了,有人趁机做起了AI推广、收费服务,甚至还有招学徒、招代理的业务。有记者曾联系采访多个AI“复活”类账号,对方表示需要按照时长和呈现效果,向账号背后的人转账198到598元的费用。

很多网友质疑,部分AI“复活”视频制作者自称科技暖人心,实则打着一通精明的算盘,用AI换脸逝世明星来引流、收费。“这种行为打着温情的名义,实则是在消费已经离去的人。”

家属要求下架视频,律师:逝者肖像仍受法律保护

该类视频不仅引发众多不满的声音,更是遭到了逝者家属的反对和抵制。

3月15日,据红星新闻报道,高以翔生前经纪人转达高以翔家人的意见称,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严厉地谴责并坚决抵制该行为,若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家人会采取法律行动。同时,其家人也呼吁粉丝朋友们保持理智,切勿轻易相信涉事博主的讯息。

另据潇湘晨报报道,乔任梁父亲也告诉记者,他已经看到网上传播开来的“儿子被复活”影像,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适,希望对方下架,“他们未征求我们同意,是我侄女刷到视频发给我的,这是在揭伤疤”。

目前,一些账号已陆续下架了AI“复活”视频。

律师表示,目前技术支持下的“复活”,本质上是利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虚拟人或者数字人,需要使用死者的人脸、声音等各种数据,配合自己的目的制作相应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4条规定,死者的肖像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乔任梁父亲明确表示反对,其权利主张就应得到尊重和满足。

值得一提的是,用AI复活李玟的博主,自称是因受到粉丝请求义务做的:“只要不用做商业用途,就不会有被逝者家人追责的风险”。这显然是一种误判。2023年1月10日,我国正式施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关于AI技术应用的边界,相关规定已经进行说明:如经被编辑对象的同意,不属于违法。如未经被编辑对象的同意,但用于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也不违法。但用AI技术复活“偶像”这种行为不合法,出于营利、博眼球、诈骗等违法目的,则构成侵权甚至是刑事犯罪。

和亲人“再见一面”背后的法与理

早在2020年,韩国MBC推出的纪录片《遇见你》曾火遍全网。影片记录了一位一直没能从女儿去世的悲痛中走出来的母亲“复活”女儿的经历。节目组联系VR技术公司打造了一个虚拟世界,重现了女儿与母亲的最后一次见面。2023年,电影《流浪地球2》中,刘德华饰演的父亲在女儿丫丫弥留之际选择将其意识存进“550A”,成为一个拥有数字生命的人。

此前,著名音乐人包小柏“用AI复活女儿”也曾引发过大规模的讨论,“感动”和“排斥”两种声音,几乎同时出现。包小柏表示,女儿去世后,他攻读博士,经过反复尝试、训练后,如愿复刻出了“数字女儿”,不仅可以即时回应对话,前阵子老婆生日时,“女儿”还为妈妈唱了一首生日歌。

如今,AI“复活术”已不是新鲜事。然而,这个话题为何不断引发争议?有观点认为,在生成式AI技术的加持下,和逝去的亲人“再见一面”成为可能,弥补了情感的缺憾。也有观点认为,这样的做法没有意义,人没了就是没了,这只会让自己更难走出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有人质疑,用逝者生前影像样本“克隆”出来的亲人,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个人吗?一位利用AI“复活”父亲的女孩坦言:“纵使模仿得再像,也不爱我。”

这一波“复活明星”的操作中,还存在一个重要问题:我们没来得及也无法询问那些逝者,他们自己愿意被复活吗?

澎湃新闻对此发表评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可以立下相关遗嘱,并对“复活”习以为常。但眼下这个“过渡期”,其实更考验我们的自制力和权利敏感度。这里显然存在一个权利排序问题:首先是被“复活”者的个人意愿,其次是其家属,外人未征得前两者同意,压根没有这项权利。

社会当然应该鼓励技术创新发展,也乐见一些新场景、新应用满足正当的情感需求。但AI只是工具,科技没有善恶,重要的是我们如何使用它。在兴奋和期待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足够的审慎。一切都不应是盲目的、无序的,法律法规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公序良俗和社会伦理也应得到充分尊重。

此外,在新技术应用初期,确实会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也会有滞后性。总体而言,科技发展的边界应该在维护社会法治、保护个人权益和确保伦理底线的前提下进行。AI“复活”技术的推广需要更多的监管和规范,既要保证技术的创新,也要保障人类的价值和尊严。专家认为,针对AI“复活”技术的使用,现有法律难以规制的,可通过不断“打补丁”的方式出台新规则,逐渐完善规制数字“复活”技术的规范体系。与专门、系统立法相比,这种渐进式规则完善方式,可以给这一新领域的发展留出足够空间。

(海报新闻编辑 杨童童 综合法治日报、红星新闻、潇湘晨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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