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新三板上市企业山东烟台海德尔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尔德公司”)董事长冯元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冯元士已上诉,正等待本案的二审开庭。

海德尔公司专注于污水的处理利用。2016年,经烟台市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等部门推动,该公司获得了亚太银行提供的1600万美元贷款用于“节能减排”。后海德尔公司因下游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偿还这笔贷款,蓬莱区人民政府、财政局一纸诉状,将海德尔公司的实控人冯元士告上法庭。

红星新闻获取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面对巨大的还款压力,冯元士“病急乱投医”,利用助贷平台,通过虚立项目的方式向社会“融资”数亿元,直至案发。

冯元士的日常照

01

上亿元的“节能减排促进项目”贷款

2021年刚一开年,新三板上市企业海德尔公司董事会,向投资者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司董事长被批捕的公告》。

公告称,2021年1月8日,海德尔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冯元士的家属通知,冯元士因涉嫌集资诈骗,于2021年1月7日15时,被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出具了烟公蓬(经侦)捕通字[2021]1号逮捕通知书,现羁押在蓬莱区看守所。

海德尔公司董事会称,公司原有业务经营正常,公司未来业务开展存在不确定性,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公司将及时跟进并披露有关信息,“提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海德尔公司的前身为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成立近20年,由冯元士创办。2015年,海德尔公司在新三板登陆上市,融资7600万元。后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推动下,它又获得亚洲开发银行1600万美元的低息贷款。

1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由蓬莱区财政局提供担保,贷款主要用于海德尔公司研发大楼的建设及环保项目开发。后海德尔公司因未能如期归还这笔贷款,被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及蓬莱区财政局告上法庭。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的(2019)鲁06民初25号《民事调解书》,记载了这笔贷款的获得过程。

原告起诉称,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签订的“山东省节能减排促进项目”的《贷款协定》,推动被告海德尔公司取得亚行提供的1600万美元贷款,该项目采用金融中间转贷模式,由山东省财政厅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济南分行”)签订《山东省节能减排项目托管循环账户管理协议》、委托光大济南分行负责账户管理。

之后,山东省财政厅与下级债务人烟台市人民政府、原告蓬莱区人民政府及其授权代表(烟台市财政局)共同授权光大济南分行与海德尔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并由光大济南分行负责贷款发放、收取本息费、财务及财务管理、对贷款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事务。

原告称,烟台市财政局同意将亚行提供的1600万美元贷款,按烟台市人民政府与省财政厅签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转贷给蓬莱区人民政府用于节能减排项目,蓬莱区人民政府应以同条件利率再转贷给海德尔公司;贷款转贷期限为6年,含宽限期2年;蓬莱区人民政府授权蓬莱区财政局作为其债权债务代表,负责与贷款相关的转贷与再转贷、使用管理、债务偿还等所有事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02

明星环保企业老总向社会集资还贷

海德尔公司获得贷款后,坐落于蓬莱区南河路219号的“海德尔大楼”开建,大楼一共17层,总投资近1亿元。“在原计划中,它象征着一家民营企业雄心勃勃的环保梦想。”冯元士的一名近亲属介绍说。

被法院查封的“海德尔大楼”

公开资料显示,海德尔公司一度是当地的明星环保企业。“环境保护利国利民,环境治理造福子孙。不达标的水绝不能排放,达标的水一定要能循环利用。”2015年11月18日,在全国节能与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上,海德尔公司董事长冯元士表达了节水节能、防治环境污染的决心和信心。

彼时海德尔公司对外宣称,其创新的水处理技术“模板”,先后在日本丰田铁工、三菱铁削废水处理工程、宁夏煤化工、内蒙古制膜、北海酒精、重庆电镀等废水处理项目中“牛刀小试”,均达到了国家综合废水排放限值的一级标准等。

蓬莱位于胶东半岛最北端,濒临渤、黄两海,是著名的海滨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红星新闻注意到,海德尔的项目曾写进了《蓬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海德尔节能技术等一批优质项目顺利推进,经济增长接续动力加快形成。”

那些年,身为区政协委员的冯元士建言献策,呼吁“加强环境管控治理”。但是,海德尔与冯元士的环保梦戛然而止。

据海德尔公司称,2018年,海德尔因遭遇下游客户赖账3000余万元,未能及时履行与担保方蓬莱区财政局约定的反担保协议中的2552万元还款责任,蓬莱区政府、财政局不但一纸诉状将海德尔公司、实控人冯元士告上法庭,还同时申请查封“海德尔大楼”。

据鲁06民初25号《民事调解书》,海德尔公司应当按照当初反担保协议的还款计划,分期履行还款责任,待海德尔履行2552万元还款责任后十日内,区政府、财政局申请解封“海德尔大楼”等资产。

后来公开的司法材料显示,证人陈本学证实,2018年1月,陈本学以烟台市天爱雨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冯元士签订一份电影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冯元士为其电影《皮皮虾总裁》投资350万元。冯元士实际投资296万元,以顺和公司的账户给其公司打款。电影拍摄完后因没有上映,以投资款购买的用于拍电影的两辆汽车,被冯元士开走。

冯元士的一名好友介绍,面对巨大的还款压力,冯元士“病急乱投医”。2019年初,冯元士与山东蔚阳集团商议,以蔚阳项目融资名义,借助蓬莱惠普助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冯元士实控的民间融资登记平台,以下简称“惠普公司”),向当地老百姓融资1600万元。2019年末,海德尔公司再次借助蔚阳集团公司账户,通过项目融资名义筹得1300万元。

2020年年底,就惠普公司的民间融资行为,有受害人向当地监管部门投诉称,惠普公司的经营范围仅是信息发布、信息咨询,“但其违规吸收存款,现已爆雷,给百姓带来巨大损失。”

对此,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回复称,收到反映惠普公司有关问题后,该局责成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调查后反馈:2020年11月12日,蓬莱区经侦大队正式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调查。

03

一审被判16年,盼尽快拍卖公司大楼

据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2021)鲁0614刑初235号刑事判决书,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惠普公司、被告人冯元士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称,惠普公司经营期间,宣传承诺或者变相承诺保本付息。2017年1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冯元士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和亲友王守全个人账户,采取虚立名目、隐瞒真相的手段,陆续通过惠普公司宣传、融资。融资款项均由冯元士决定使用,大部分用于惠普公司平台融资企业返本付息,以维系惠普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支付惠普员工工资和日常支出以维系惠普公司正常运营。经审计,上述公司和个人共计融资171129620元,仍有77481070元未能兑付。

2019年12月31日,惠普公司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到期。2020年8月5日,被告人冯元士代表惠普公司签收《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有效期届满不准予延续的决定》后,隐瞒该事实及大量融资资金无法兑付的真相,仍通过惠普公司继续进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经审计,至2020年8月21日共计融资3788.9万元。

2020年1月1日至8月5日,被告单位惠普公司、被告人冯元士在惠普公司的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取得延期许可情况下,继续进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719286亿元。

被告单位惠普公司辩称,对公诉机关指控惠普公司犯罪事实及定性均有异议,涉案融资行为均系被告人冯元士个人决定,不体现惠普公司的单位整体意志。海德尔公司系涉案融资款的主要使用主体,依法应对其追缴。被告人冯元士则辩称,他没有进行虚假宣传,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其行为只是违规。

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冯元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冯元士已上诉,正等待本案的二审开庭。

本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蓬莱区人民法院,均先后查封了“海德尔大楼”。冯元士的亲属称,冯元士和海德尔股东希望尽快拍卖“海德尔大楼”,以偿还惠普公司投资者的损失和财政局欠款,降低冯元士所涉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但有意接盘海德尔大楼的投资者,在得知大楼涉及刑、民交叉案件后,纷纷退却。

此案相关律师表示,海德尔大楼的复杂查封状态,成为这个具有较高价值的资产迟迟不能得到拍卖清偿的主要原因。早在2019年,依蓬莱区财政局申请,烟台中院据(2019)鲁06民初25号民事调解书,对大楼进行了首次查封,并在2022年进行了续封。但不动产登记信息却显示,烟台中院的查封为轮候查封,排在蓬莱区法院根据蔚阳集团2020年起诉海德尔时发起的查封之后。

据悉,蔚阳集团起诉案由是借款合同纠纷,因为当初海德尔公司通过蔚阳集团账户进行融资,融资款归海德尔公司使用。案发后,蔚阳集团代替海德尔承担了还款责任,因此蔚阳集团起诉海德尔,要求海德尔承担还款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海德尔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但员工已解散,曾经的明星环保企业事实上已倒闭。

就“海德尔大楼”查封事项及拍卖事项,烟台市司法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则称,相关案件还在执行期间,执行机密不便透露、解释。烟台市蓬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复红星新闻,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本案后续事宜。

红星新闻记者 刘木木实习生 刘品含 张娜

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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