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史家之绝唱”,史记以“不虚美、不隐恶”的方式,记录了五帝至汉武帝时的历史,在中国拥有崇高的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史记没有错误。

客观地说,史记中的一些“错误”,绝大部分并非主观原因造成,而是司马迁没能见到一些史料的缘故。本文所谈的史记中的错误,可谓是最离奇的错误,司马迁竟搞错了两个相隔100多年的“晋文侯”历史,那么司马迁为何出现如此重大错误?对此,战国竹简破解错误缘由!

周天子策命晋文侯

晋国有两个“晋文侯”:一是晋文侯名仇,为晋穆侯之子;一是晋文公名重耳,为晋献公之子。其中,晋文公之“公”,应该不是代表晋国升级为“公国”,因为当时诸侯国君都开始称公了,包括很多弱小的诸侯国,难道它们都升级为了“公国”?因此,“公”代表一种尊称,晋文公实际也可以称为“晋文侯”。

《史记·晋世家》记载:城濮之战后,周襄王派王子虎策命晋文公,“周作《晋文侯命》:‘王若曰:父义和,丕显文﹑武,能慎明德,昭登于上,布闻在下,维时上帝集厥命于文﹑武。恤朕身,继予一人永其在位。’于是晋文公称伯(诸侯之长)。”

但《左传》记载周襄王策命晋文公:“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这与晋世家的称谓(一个称“父”,一个称“叔父”)、策命之词、表达的含义等大不相同。而且,晋文侯叫姬仇,晋文公叫姬重耳,似乎姬仇更接近与“义和”。

问题在于:《史记·晋文侯命》与左传策命之辞大不相同,却与《尚书·文侯之命》近乎一模一样,但尚书中的文侯之命,《尚书序》记载缘由是“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即周平王册命晋文侯,后世司马贞等皆认可这一点,那么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司马迁引用了《尚书·文侯之命》,但将周平王策命晋文侯的历史,错解为周襄王策命晋文公的了。

史记离奇错误背后

按理说,司马迁不该犯下如此离奇的错误,但事实却犯了,由此让人不禁要问:司马迁为何张冠李戴?对此,后世发现的战国竹简,或许给出了一个答案。

关于晋文侯,史记记载:“四年,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文侯十年,周幽王无道,犬戎杀幽王,周东徙。三十五年,文侯仇卒。”简而言之,可以概括为“文侯立、文侯卒”这六个字,生平非常简略,似乎没有做过什么大事。

然而事实上,晋文侯是左右局势的风云人物,后世发现的战国竹简可以证明。

周幽王被杀后,左传记载“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因此周幽王之后是周携王,并称平王为“王嗣”。但可能因为左传记载的过于简略,导致司马迁没有深入思考,不了解这段历史,于是史记中只字未提“周携王”。

既然出现周携王,那么周平王如何夺取天下的呢?西晋时出土的战国竹简《竹书纪年》,本世纪发现的《清华简》,不仅明确指出诸公与诸侯拥立姬余臣为周携王,且都指出21年后晋文侯杀周携王于虢,同时拥立周平王,比左传等传世文献更为详细。之后,晋文侯帮助周平王东迁,左传、国语中有“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的记载,说明晋郑主导平王东迁。

因为晋文侯功劳卓著,故而周平王策命晋文侯,故而才有《尚书·文侯之命》。但周本纪却记载幽王去世后,“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与晋文侯毫无关系。

按照正常逻辑,周幽王去世之后的“二王并立”,晋文侯杀周携王、立周平王,这是重大历史事件,对后世影响极其深远,司马迁于情于理都不该只字不提,但令人费解的是,司马迁却真的只字不提,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答案应有两点:首先,竹书纪年、清华简等战国文献,司马迁没有看到,故而在客观上不知道这一段历史,这可能与秦始皇焚书相关,即“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其次,司马迁对东西周之交的历史缺乏深入了解,因为即便没有看到某些文献,但左传、国语等史料上也有零星记载,司马迁却忽略了这些线索。

如此,司马迁错将《尚书·文侯之命》当成周襄王策命晋文公,也就不让人奇怪了。

余论

笔者以前写过周携王的文章,认为司马迁是有意“抹去”周携王。因为,周平王姬宜臼是周幽王的嫡长子,被立为太子,属于正统继承人,而周携王不是,所以判断司马迁可能不承认周携王而将他的历史抹掉。

但以司马迁搞错《文侯之命》、忽略晋文侯等来看,司马迁犯下如此重大且离奇的失误,反而更应该是他没有看到相关文献、兼之对这段历史缺乏深入了解的缘故。毕竟,晋文侯拥立嫡长子、夹辅王室、助周东迁等,符合司马迁的价值观,因此可以忽略周携王,但将晋文侯简而略之却说不通。

因此,对于史记中的错误,还是要客观的看待,不能求全责备,在当时情况下,司马迁个人编史,能做到这一步,已可谓千古第一人了。其实,偶尔出现一些错误才正常,无懈可击反而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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