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今天(11日)发布消息,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茂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茂荣被查 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李茂荣,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江西进贤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李茂荣曾长期在江西抚州任职,曾任抚州市临川区副区长,抚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抚州市城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抚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抚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东乡县委书记,抚州市东乡区委书记,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2021年9月起,任上饶市人民副市长。

“上官汇”注意到,近年来,已有两任抚州市委书记被查。

2021年5月10日,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肖毅落马。肖毅自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任抚州市委书记。2021年11月13日,肖毅被“双开”。肖毅被指背弃初心使命,破坏“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造成恶劣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随意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寡廉鲜耻、道德败坏;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8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受贿1.25亿余元的肖毅,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肖毅受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1年,肖毅先后利用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其中5782万余元尚未实际取得;2017年至2021年,肖毅在担任抚州市委书记期间,违背新发展理念,违反国家规定,为从事虚拟货币计算生产业务的企业在财政补贴、资金支持、电力保障等方面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

2021年11月29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主动投案。龚建华曾于2011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抚州市委书记。去年5月10日,龚建华被“双开”。龚建华被指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6月15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受贿一案。龚建华一审被控受贿8361万余元。公开履历显示,肖毅接替龚建华任抚州市委书记。

龚建华受审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0年,龚建华利用担任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规划土地运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共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抚州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在土地挂牌、协调地价、职务晋升、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友非法收受上述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6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龚建华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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