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带来的好处就是再怎么普通的一个人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现在普通人的声音越来越得到重视,毕竟这代表着大多数人的民意。

这两天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中的第34条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其中划红线的部分二,三条是新增加的处罚条件

制订法律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民族感情,民族精神的确需要法律保护起来,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精神应该怎么去界定?

比如之前在日本风情街穿和服的女孩,这个事情在网上吵的也是不可开交,有些人认为伤害了民族感情,有些人觉得在日本风情街穿和服属于正常穿着,这时候以谁的标准来认定是否伤害了民族感情

这是一位自媒体博主的意见,直截了当的反对!

这是博主给出的理由,有损民族精神,伤害民族感情,应该受到道德谴责,法律不是道德,道德不需要清晰的标准,但法律却需要具体的标准界定!

这是另外一位知名的自媒体博主的观点

,反对第34条,就是为未来的自己辩护!

这位博主的担心不无道理,是否伤害感情,难认定,需防随意认定。

老胡也在这件事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内容做进一步完善,针对疑义将两种情况做出细化!

还有博主立即行动坚决反对,并且对其他条款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知名博主大汉丞相也旗帜鲜明的表达了反对
意见!

知名的自媒体博主古原同样坚决反对第34条的二,三款!

清华大学刑法教授劳东燕建议对于第34条的二三项删除为妥!

著名的法学教授童之伟建议暂不审议第34条的第2-3款。

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精神这样的问题如果不能讲清楚说明白,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会助长举报之风!

就像红衣大妈怒砸苹果店一样,在她的眼里用苹果手机的人不就伤害了民族感情,有损民族精神吗

这几天华为新机大火,如果用苹果手机的跟用华为手机的吵起来说伤害了民族感情这样该怎么界定?

截止到目前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有一万四千多人给出了自己的意见,意见条数达到了接近一万七千条!相较于其他法律征求意见仅仅数百人参与!

我们要感谢互联网的发展,可以让我们普通人也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我相信这些声音汇集在一起一定会引起制法者的重视!

我相信理越辩越明,法律的制订就是为了所有人都可以遵守,那么就要考虑是不是达到了多数人的预期,毕竟法无外乎人情!

有关部门已经广开言路让大家畅所欲言了,这就是进步,立法机关一定会聆听公众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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