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福与他的绅士梦

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原姓福(Foe)。

笛福的小说不仅充分描绘了社会转型、经济发展时期,个人为获得经济及社会地位不断奋斗,获取成功;而且体现了 18 世纪初期英国社会对现代绅士淑女梦的渴望与追求,同时也反映了笛福本人对绅士淑女社会的向往。

他的小说还体现了 17世纪以来理性主义对人们的影响。他的主人公往往是个出身低微的人,不信天命,凭着聪明才智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充足的勇气、敢于冒险的精神而致富,获得成功一一这也是当时英国新兴资产阶级的本质特征。

然而社会环境使他们不择手段,干起了不道德的勾当。

由于受到清教思想的影响,笛福的作品里显而易见主张努力工作.勤俭节欲、提倡洁身自好的精神境界,反映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积极面,也是他们要积累财富和资本所必然持有的生活态度。

笛福在当时是一个从社会底层凭借个人聪明才智爬到中产阶层,知识分子的典型例子。在他的《英国商业计划》和《完美的英国绅士》中把商人看做是英雄和应受人们顶礼膜拜的理想人物,商人的美德几乎被解释为英国人的美德。因此,在笛福的作品里总少不了“交易”一一正当的、不正当的。但是作者出于清教道德观,总是使他笔下的主人公表示悔恨,立暂不干坏事,但环境又一再迫使主人公违背暂言。

笛福写的《杰克上校》是个浪子的故事。杰克做过小偷,同伙抢劫等罪恶的行为在英国十八世纪社会其实是很常见的。这也是它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出于道德思考,尽管小说中多处写到犯罪,但是在作家眼里,杰克对于这样的行为总是无知的。

他从小被收养,保姆死后他与小偷、恶棍团伙们一同流浪在外,受同伴的“教导”他才第一次有机会行窃,第一次做不道德的事情。我们的主人公行窃多年后,作者并不打算让他变成邪恶之徒,因为他“天生是个绅士”。

迪福书中让一个 15 岁的孩子不知道偷窃行为是坏事是不合常理的,但是这里的无知以及他做这些行为的不情愿,还有他对处罚的恐惧却也表露了笛福的本意一他的道德说教的前提,他要塑造的完美绅士的天性。

因此在笛福作品里杰克是个真实而可怜的无辜的孩子,他从没想过要成为小偷,却被培养成小偷。小说中的杰克是犹豫的,无知的。他从未受过教育,是他的生活环境的确邪恶。

作者说教的意图显而易见,他让杰克的无知和潜意识的善良正义主宰着他人生的选择,本性善良,哪怕是社会底层,一样可以是绅士。

杰克上校一个成功的范例是因为他勤劳的双手,最终发现只有诚实与美德才能使人富有与伟大,才能赋予他名誉与地位。因此,他把根基立于这些品德之上,希望能够及时遵循。

杰克上校的故事说明了一个典型的例子,那就是18 世纪美德与勤劳有报。这个话题十分符合笛福同时代的人,特别是新兴中产阶级,他们在寻求社会的认可与社会符号,就像小说的标题一样,能够成为了一个“高尚的杰克上校”--一个十足的英国绅士。

笛福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体验对“什么是真正的英国绅士?”做了诠释。笛福笔下的主人公杰克是个与“邪恶”无缘的十足的英国绅士,他具有高尚的品性。杰克是社会底层的代表,通过努力获得了成功,实现了阶级转变,具有彻底的道德倾向。

理查森小说中的德行塑造:完美绅士

塞缪尔·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189 - 1761年),英国小说家。他出生于英格兰德比郡的麦克沃思,他的外祖父是伦敦的商人,父亲是家具制造商,是个清教徒,坚信诚实、忠贞、勤俭等美德是社会的支柱。

塞缪尔·理查森对英国文学有重要的影响。他的第一部小说《帕梅拉》的巨大成功给文学家的创作开辟了一块新天地,改变了过去以英雄传奇、冒险为主题的文学创作,而把被认为不严肃、难登大雅之堂的话题,如家庭生活,恋爱、婚姻等生活琐事带入了文学视野,在文学创作中注重心理描写,为英国同时期及之后的作家在创作形式、题材选择、思想内容等方面提供良好的范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18世纪中后期感伤主义文学的诞生与盛行。

理查森的创作理念与人生理想就是对读者进行道德劝善。他在 1733 年出版的《学徒手册》就告诫年轻人要具备有勤奋、独立、敢于进取、精明强干等值得称赞的品质,要自制,按照道德规范行事,这样必然会得到报偿。

《帕梅拉》是关于一个贞洁善良女佣的情感故事,她的父母为人诚实正直,帕梅拉从小从他们那里接受了良好的道德教育。在雇主家老太太让她学会了读书写字并送漂亮的衣服给她。在老太太去世后,雇主儿子B 先生千方百计对她进行引诱。帕梅拉采取了迁回策略,抵制诱惑,保全了自己的贞洁并成功说服 B 先生与她结婚。作者在这的意图显然是教育女性读者保有贞洁的品德最终会获得好报。

《查尔斯·格兰迪森士》这部小说是从哈特·拜伦被哈格里夫·波斯芬先生追求的故事开始。在哈特·拜伦拒绝哈格里夫·波雷斯芬后,哈格里夫·波雷斯芬绑架了她。直到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的出现才营救了她。

格兰迪森爵士是一位集所有男性美德于一身的楷模,理查森将自己信奉的宗教与美德践行在男主角上,他具有人人们钦佩的所有品质:智慧、阶级地位、外表风度偏偏、有成就、时尚,同时具有一些高尚的素质:有道德的公民和宗教真诚的信奉者。

理查森塑造这样一位完美的绅士是给 18 世纪的男性塑造可模仿的“范”位男性道德典范,他具有多重美德,是 18 世纪多数人的理想。

格兰迪森爵士不受各种诱惑,守身如玉,对亲人朋友慷慨大方,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行侠仗义。格兰迪森爵士的言行举止具有更强烈的说教意义。

菲尔丁小说中的绅士理想:自然人绅士

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1707-1754)是 18 世纪最杰出的英国小说家,戏剧家。

1740 年,理查逊发表了《帕美拉》,菲尔丁不太赞成,于 1741 年出版了讽刺戏拟小说《夏美拉》,全名是《夏美拉·安德鲁斯夫人生平的辩护》,这个书名本身就有菲尔丁的批判思想,因为“S H AM”意为“虚伪”。

菲尔丁在他的作品中都表达了当时社会中产阶级及上层阶级对自己身份的迷茫。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变的过程中,人们不仅仅对传统的留恋,对现实挑战的思考,还充满着追求自己理想的信念,以及在个人品质发展与培养过程中的思索菲尔丁把握了人性中的美与丑,向读者展现了一幅完整的绅士全景画。

1749年,菲尔丁出版了《汤姆·琼斯》全名是《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这本书向读者展现了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生活全景。小说中描绘了五十多位人物,是英国社会各阶层的大聚合。作者把人性中的美与丑、善与恶通过鲜明的对照表现出来。

菲尔丁写这部作品是为了展示道德所具有的淳朴的美,展示人性中的自然美德,给读者提供一顿“人性”大餐,并提出自己对人性的看法,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人,“正面人物也可以有缺点,甚至是严重的污点。”

菲尔丁笔下的汤姆尽管总是犯一些错误,但他认为人性中的某些错误或者罪行是在社会腐败与道德沦丧的环境中遭遇诱惑与阻扰而导致的,而人性中的自然道德才是根本。

菲尔丁在小说中不仅强调人性中的仁慈、正直、慷慨、乐于助人等可爱的品质,还告诉人们名誉和谨慎的重要性,这在道德意义上又上升了一步。除了名誉外,菲尔丁在这部作品中反复而又郑重提出“谨慎”这一美德。

菲尔丁并不同意理查森理想化了的绅士道德,他认为自然道德才是人性的根本。人的某些错误甚至犯罪是由于社会腐败和道德沦丧的环境所导致。他笔下的汤姆就是自然道德的代言人。

菲尔丁通过一系列的人物,如奥尔华绥、汤姆·琼斯、苏菲亚、密勒太太等向读者倡导他的自然道德,他塑造的善良人们的品性包括正义、仁慈、慷慨、乐于助人、注重情谊、 重视名誉、谨慎行事等品德。

可见,菲尔丁对于理想道德境界的孜孜追求植根于人性的自然要求之中,他的塑造的“自然“绅士充分挑战了当时社会的道德形象,为资产阶级“绅士”提出了新伦理道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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