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湾防务部门负责人邱国正

据台媒报道 台湾防务部门17日表示,台军2017年令颁“常设接战规定”(ROE),去年再次修颁,作为平战时使用武器应变与作战规范,台军已将各种突发状况纳入ROE,持续结合演训时机验证。

大陆军机军舰巡台常态化,台军除以相关兵力应对外,如何慎防擦抢走火也是重要课题,台湾“朝野”民代近期亦关切所谓“第一击”及所谓“反击权”及突发状况处置规定等程序。

根据台湾防务部门负责人邱国正、副负责人柏鸿辉在立法机构的答询,台军所称的“第一击”为“敌方”对台实施的攻击,而台湾基于这个攻击行使所谓“反击权”,因此须研修“接战规定”并使其更加完善,当状况发生时才能让第一线官兵应处时有“法源”依据。

台湾军方将领告诉台当局官方通讯社“中央社”,在“过去的平时”,台防务部门要求谨守官兵“不发第一枪、不打第一弹”的规定,相关紧急情况必须由台防务部门负责人决定甚至再向上请示后才能执行。

这位军方官员说,回到“现在的平时”,因情势改变,才有合法授权第一线指挥官采取适当方式反制,但他强调,这并非涉及攻击他人,重要的前提是“自卫”,当台方人员、部队、设施、装备遭受立即危害时,从过去即使遭受危害也不能打,到现在则放宽到在紧急状态时,由防区指挥官下达命令反制。

不过,这位台军将领强调,即便如此,反击前仍必须经过识别程序。

所谓“识别程序”,柏鸿辉日前备询说明,例如台湾空军遭遇不明机未经同意接近24海里所谓“邻接区”时,都要经广播、拦截、驱离等动作,且要看对方是否打开弹舱或挂弹,若对方没有敌意,就不能采取反制。若“敌机”持续挺进且带弹,则可开枪或发射热焰弹等方式示警,若持续进入所谓台湾12海里海空域,则可行使所谓“自卫权”。

台军人士也特别强调,台军绝对不会发动“第一击”,只会依法行使“反击权”。

他说,飞行员如何辨识“侵犯”所谓台湾“邻接区”、12海里海空域的“敌机”意图相当重要。例如“敌机”是否在远处摇摆机翼、放下起落架、打开弹舱、抛投弹药,并衡量姿态、速度、动作、携弹状态,并经过拦截、喊话、辨识等过程,并非“一越界就打下来”。

邱国正日前证实,在美国众议院时任议长佩洛西窜台后,台湾防务部门就已经调整“第一击”定义。外界议论当“敌方”实体载台进入台湾所谓12海里海空域时,是否直接击落,邱国正则解释,“调整并非蛮干,应对程序还是要进行”。

岛内军事专家揭仲认为,“第一击”这个名词在军事上其实具“先下手为强”,甚至是“在未实际遭受攻击的情况下,预先对‘敌军’控制范围内的军事设施发动攻击”的意涵。他建议台当局高层官员在使用时应该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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