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读上海“斗气车”4大焦点:交替通行咋回事?工程车通行能优先?

今日(5月26日),两天前在上海内环高架上演的“史诗级”斗气车事件仍在持续发酵,相关话题仍占据多个平台热搜榜。其中,“交替通行”“涉嫌罪名”“工程车优先权”等话题仍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上游新闻根据公开报道,对围绕该事件的4大焦点问题进行了梳理。

一、火遍全网的交替通行是怎么回事?

上海早在20年前就开始试行了

视频显示,斗气车所在的高架桥路段,有路牌明确提示“交替通行”。事发后,交替通行这一概念被媒体和公众频频提及。

一名资深交警表示,匝道并线时的交替通行规则,简单来说就是“左边主干道过一辆,右边匝道过一辆”。

▲事发匝道并线路段有“交替通行”的提示牌。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根据网传视频,很多网友认为,当时情况下,位于左侧主干道的黄色工程车,应该让从匝道处驶出的蓝色奥迪车先通过。但工程车并没有这么做,反而试图抢先通行。

相关报道显示,上海公安局早在20年前就在高架道路首推交替通行。据新华网2003年12月9日消息,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当天宣布:为有效解决高架道路上匝道合流处交通拥堵、行车秩序混乱现象,从12月中旬起,试行高峰拥堵时依次交替通行控制手段。交替通行遵守“先到先行、交替通行、主动礼让”原则,即先到达交替通行起始线的车辆有先行权;两条车道车辆同时到达交替通行起始线时,左侧车道车辆优先通过,右侧车道车辆随后通过。

人民日报官方账号2019年5月16日曾转发报道称,近日,一段上海高架通行视频在网上热传,引来网友纷纷点赞,称为“教科书式的通行”。视频显示,上海高架路上车流量很大,但车辆都非常默契地前行着——左侧车道通过一辆,接着右侧车道一辆车并入通过,然后又轮到左侧车辆……整个画面有序而畅通,不少网友点赞:拉链式交替通行,遵守秩序之美!

二、工程车有无通行优先权?

分包单位的非特种车,出车无工单

有部分网友认为,黄色工程车可能属于法律规定的工程抢险车,如在执行紧急任务状态下,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

黄色工程车是否属于工程抢险车?事发时是否处于作业状态?据上海电视台“新闻透视”栏目报道,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公司负责人表示,经查,涉事车辆属于其分包单位的日常工程用车,并非特种作业车辆,事发时也不在作业。

▲工程车被证实事发时系非作业时间、非作业地点,也无工单。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该公司设施养护项目负责人表示,“每一辆出车都是有工单系统的,当时没有查到它的工单,在高架上发生事件的时候,是非作业时间、非作业地点,我们也没有派单给他出车。它的权属属于供应商分包单位,不属于我们。”目前,该公司已暂停与涉事分包公司的合作关系。

即使是特种作业车辆(比如工程救险车),也不是任何时候都有道路优先通行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明确要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并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随后也指出,“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三、两车驾驶员可能涉嫌哪些罪名?

或涉嫌危险驾驶罪等4种罪名

这起事故究竟谁对谁错?两车驾驶员的一系列操作,分别可能涉嫌何种罪名?不少网友对此很关心,议论纷纷。

据上海电视台“新闻坊”报道,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寅翔认为,第一阶段,蓝车(奥迪车)想进入到主干道是一个正常行驶行为(编者注:交替通行规则),而黄车(工程车)没有采取避让,这已经是有一定问题了。

▲上海高架桥开斗气车差点酿大祸。图片来源/网络

第二阶段,当蓝车进入主干道后,黄车采取了一种低级方式(强行变道向右挤压蓝车)。从刑法角度看,这有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它对于蓝车所造成的损失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在司法案例中,也有将类似黄车这种(开斗气车)行为,作为寻衅滋事罪加以处罚。

第三阶段,黄车发泄完怒火后离开,蓝车加速追赶,将黄车挤到过道旁,最终让黄车部分车身翻越护栏。上海在2018年时发生过类似开斗气车事件,法院是以行为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的。

马寅翔补充道,黄车一开始别车时车流量比较大,其刹车行为还导致左后方的白车紧急刹车。公安机关可能会对整个案发过程做综合考虑,最终也可能将黄车司机的行为,认定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昊天律师事务所(上海)高级合伙人刘明昊也认为,两名驾驶员或被追究刑责,“总体来看,两辆车都存在过错,有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视频内容看,刘明昊认为,蓝色奥迪在事件后半段采取的举动危险性更大,“如果蓝车碰撞动作再大一点,很可能把黄色工程车直接推下高架。”

还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两车斗气过程中存在追逐竞驶情节,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

四、事故造成的车损路损保险赔不赔?

法院有类似判例保险公司不赔

公开报道显示,此次上海高架桥斗气车事件,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两车相撞后的车辆损失,明显受损的高架桥水泥及铁质护栏,以及可能受损的路灯杆,整个车损和路损核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有不少网友提问:在两司机斗气车行为基本被证实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

据紫牛新闻报道,因被一辆突然变道的汽车别了一下,驾驶员马某开起斗气车,一路想截停对方最终两车碰撞。2022年12月,江苏南通崇川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警部门认定马某负全部责任,对方无责任,事故造成马某所驾车辆损失125000元,邵某所驾车辆损失28000余元。保险公司理赔时,发出一纸《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认为,马某开车追逐、拦截行为,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保险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为保险除外责任。法院审理认为,马某应当明知其拦停行为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两车碰撞,但其主观上仍放任该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游新闻综合上观新闻、每日经济新闻、上海电视台、紫牛新闻等

编辑:朱亮

责编:王蓉 官毅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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