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205国道(G205)宿淮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话题引起舆论注意。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今年10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了《省政府关于同意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苏政复〔2023〕34号)。批复全文如下:

宿迁、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宿政发〔2022〕1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建成并符合通车条件后开征车辆通行费,按照政府还贷公路管理,由宿迁、淮安两市进行联合收费,收费期限从开征车辆通行费之日起计算,在收费站运行两年后再进行评估核定。

二、同意205国道宿淮收费站设立在205国道宿淮段宿迁市沭阳县钱集镇新桥村(中心桩号:G205K1087+100)。

三、同意收费标准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苏交财〔2019〕124号)中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具体为:一至四类客车每车次10元、12元、15元、15元;一至六类货车每车次10元、15元、30元、35元、40元、50元。各项优惠减免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你们要在已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同意迁移宁杭高速公路苏浙省界收费站等事项的批复》(苏政复〔2014〕81号)要求,做好沟通协调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开征车辆通行费平稳有序。

五、其他收费管理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根据有关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江苏省发改委就核准了《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建设工程》。许可内容为:本项目设置于沭阳县钱集镇,北距205国道新沂收费站约93公里,南距三河收费站约99公里。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86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322014313980B。

2022年12月9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该批复全文如下: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宿政发〔2022〕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沭阳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钱集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64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49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6499公顷;征收土地2.6499公顷。

二、同意沭阳县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205国道宿淮收费站工程建设。

三、你市要督促沭阳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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