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5月10日晚间,*ST三盛(300282)披露公告称,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据了解,5月7日,*ST三盛披露公告称,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三盛表示,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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