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4月29日,针对联名产品宣传侵害鲁迅先生肖像权一事,新茶饮品牌乐乐茶发布致歉声明称,由于考虑不周,侵害了鲁迅先生的肖像权,郑重致歉,目前已整改完毕。

乐乐茶声明。 社交平台截图

4月23日,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开启联名活动,网友发布的照片显示,在部分乐乐茶门店,相关宣传物料中包括鲁迅先生的形象,并写有“老烟腔 新青年”字样。小程序点单时,页面先跳出的是鲁迅先生的头像等。在产品方面,相关杯子的包装也印有鲁迅先生的形象。4月28日,乐乐茶方面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已于4月26日对相关文宣和周边做了下架处理。

4月29日上午,有报道称,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已向乐乐茶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律师函显示,乐乐茶与江苏译林的“烟腔乌龙(乌木香)”相关联名产品以致敬鲁迅文学为由,核心系基于鲁迅手拿茶杯的肖像,并辅以鲁迅创作文章中的内容,指向性明确,一般公众无需任何迟疑,即可将联名产品与鲁迅先生进行关联。据此,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要求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在收到律师函后立刻停止侵害鲁迅肖像权的行为;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本函之日起5日内,连续10日在相应国家级媒体及各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

乐乐茶关联公司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声明中称,在第29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在上新产品中使用了文学家、思想家鲁迅先生及其文学相关的周边和宣传。但由于考虑不周,疏忽了鲁迅先生肖像权的相关权益,侵害了鲁迅先生的肖像权,也给鲁迅先生的亲属和鲁迅文化基金会带来了困扰,乐乐茶在此对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深表歉意。

乐乐茶表示,在4月24日接到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函的第一时间就与律师取得联系,表达歉意,表示愿意做出补救措施,并于4月25日开始沟通撤销相关新品的文宣,通知全国门店撤掉相关包材和周边,截至4月26日下午,已全面整改完毕。

编辑 祝凤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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