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李党争是晚唐一个重大的政治事件,李党出身基本上都是士族,而牛党都出身寒门,实际上无论是李德裕还得牛僧孺都是一代人杰,千古名相。可惜士族与寒门在当时根本无法融合,导致了晚唐政治分裂,这才丧失了大唐最后一丝机会。

大唐会昌五年,正月,扬州。

作为大唐仅次于长安和洛阳的富庶之地扬州可谓是富甲一方,这天却是闹出一件大案,整个扬州百姓状告江都县尉吴湘贪赃,晚唐官员贪赃本不算什么大事,但谁也想不到的是,一个小小县尉贪污案,居然前后折腾四,五年,两朝宰相而后皇帝,可见吴湘案背后的事情有多大。

当时的江都县既是扬州府、也是淮南道的治所。有关吴湘贪污案的事情很快就报告给了淮南节度使的李绅(写谁知盘中餐那位)。73岁的李绅刚刚转任淮南节度使不过两月有余。《新唐书》评价他:“所至务为威烈,或陷暴刻。”意思就是李绅执法严酷,当官的和有钱人都惧怕李绅。在看到吴湘案卷后,李绅指派观察判官魏铏办理此案。

百姓控告吴湘“贪污程粮钱”,程粮钱是当时根据旅程计算粮秣后折算的金钱。说白了就是外番使节以及因公事远行的官吏,官府无偿提供粮食,后来衙门觉得繁琐就一律折现钱了,但此项开支属于地方自行的政策,再者折现的话,给多少银子也是衙门自拟,也不存在明确的预决算。这就给负责官员提供了中饱私囊的机会。吴湘贪的就是这笔银子。

魏铏在调查吴湘贪腐的时候,还有“强娶部曲女”的罪行。有一位大户人家家主叫颜悦,后来家败身亡,颜悦之女与后母沦落扬州。母女俩生活艰难。但颜氏偏偏生得国色天香,吴湘觊觎颜氏貌美,于是“强娶为妾”。依照大唐律法,地方官不得在辖区内婚娶治下女子,为的避免发生利益纠葛,吴湘与颜氏的婚姻是违法的。依照《唐律疏议》的记载:“官员贪污一千钱或者三十匹布一律死刑。娶地方女子为妾者,杖一百。吴湘两罪并罚,李绅在接到魏铏呈报案卷后,判处吴湘死刑。

唐代死刑判决需要申报刑部核准。吴湘一案提交到刑部之后,完全脱离了案件本身而反转到政治案件,当时的大唐王朝深陷“牛李党争”的泥潭。牛李二党的官员,党同伐异,彼此针锋相对、水火不容。两派对于朝政不论事实只谈立场。

牛党出身寒庶,大多通过科举晋身,李党出身士族,大都靠门荫跻身朝堂。而本案被告吴湘,虽然官职不过从七品,但在政治倾向上偏向牛党。吴湘的叔叔吴武陵是牛党成员,曾经冲撞过李德裕的父亲宰相李吉甫,如今,吴湘落在了李党人士的手中,朝野自然怀疑案件当中有公报私仇的嫌疑,况且又是死刑判决。

再就是淮南节度使李绅是李党人员,牛党首脑李逢吉主政的时候为打击李党,实现自己的大权独揽,利用长庆元年科试案将李绅排挤出权力中枢下放地方,现在李绅判处吴湘,因此都认为李绅挟私报复。

由于涉及党争,宰相李德裕不便贸然下定论,委派监察御史崔元藻、李稠两人前往扬州复审。复查后认定,吴湘贪污案属实,但强娶颜悦之女氏却另有隐情。经查,颜悦当过小官,正妻也是士族出身,二人生下的女儿也算是有一定的地位,所以地方官娶士族之女属于合法。

根据唐律,吴湘与颜氏的婚姻,如果是你情我愿,就不算违法。但是,考虑到颜氏母女飘零扬州,孤苦无依,吴湘又是父母官。这桩婚姻很难说没有强娶强卖。如果认定吴湘是强娶,仍属违律。崔元藻认定即便吴湘纳妾不违法,但贪赃属实,按律就是死罪。李德裕接到复审报告,十分不满,他派遣两位御史复审,就是为了走一个形式而不是查明案情的细枝末节。

因此在会昌五年三月,崔元藻贬崖州司户,李稠贬汀州司户。崔元藻经此一事,对李德裕恨之入骨。李德裕硬生生地把崔元藻硬生生推到了牛党阵营,埋下巨大隐患。由于吴湘案在复审中案情存疑,应该交由由大理寺(最高法院)进行三审,但李德裕没有移交给大理寺审理,而是直接按照李绅的意见,判处吴湘死刑。其妻颜氏、颜氏继母焦氏受笞刑后释放。李绅令江都县令张弘思派人将颜氏和吴湘的子女遣送回老家澧州。

李德裕这么干显然不合法,理应再加审讯。当然这都是程序正义问题,吴湘本人肯定是罪有应得。李德裕作为宰相干预司法,激起了众怒。御史台谏议大夫柳仲郢、敬晦等人上疏力争,但已经是为时已晚。

一年后,唐武宗驾崩,李忱为帝,也就是唐宣宗。

唐宣宗的政治立场偏向牛党!唐宣宗服膺科举制度,对李德裕专权厌恶至极。继位不到两个月,李德裕就被罢相外放荆南节度使,后贬潮州司马,牛党党魁白敏中上位,为了打击李德裕,吴湘一案被牛党重新提及,牛党希望通过翻案可以给李德裕冠上妄杀的罪名。意图将吴湘案是“冤案”,然后照着平反冤案的原则去“塑造案件”。

牛党成员崔铉等人先找到了吴湘的哥哥、原永宁县尉吴汝纳。他们引导吴汝纳出首为弟弟申冤,唐宣宗下令此案由御史台查实,追回崔元藻复审。崔元藻早就投入了牛党的怀抱,召回长安后,对打击李党干劲十足。他在复审时推翻了自己的两年前的结论,说吴湘虽然坐赃,但“罪不至死”,而该案查清后,李德裕从中作梗,不让他向天子汇报,独断专行,处死了吴湘。

大中二年正月,御史台调查得知,吴湘案拯救颜氏出险的英雄,却不幸倒在了李德裕、李绅的淫威之下。牛党睁眼说瞎话,唐宣宗作为最终的裁决者,他是清楚其中利害的。但是,置李德裕于死地符合唐宣宗的政治目的。唐宣宗颇有作为,梦想重温贞观之治的荣光,因此必须结束党争。既李党是深层次的荫蔽敌人,那就扶持牛党彻底消灭李党。这是唐宣宗的帝王之术,而铲除李德裕势力就是必然措施,案件本身并不重要。

最后凡是李党的官员一律罢黜,李绅已经病逝,但依旧削李绅三任官、子孙不得出仕。初审的判官魏铏是整个案件中最可敬的官员。大中初年翻案时,魏铏被捕受刑。官员引导他“诬引德裕”。魏铏自然清楚,只要将矛头对准李德裕,祸水便能转移,不仅能保自身安全,仕途说不定还能更进一步。可是,他坚决不诬指李德裕,即便遭到严刑拷打,痛楚难忍,也始终保持了气节,最终贬吉州司户。

吴湘因贪赃和强娶被杀,判处死刑是合法的,出于政治原因居然成为冤案,事实不重要,是非曲直更可抛弃,只要是立场不同之人,都可以量身定制案情,这是吴湘案背后的逻辑——牛党如此,李党也未尝不如此。

经此一役,李党彻底失败,困扰晚唐的牛李党争宣告终结。牛党貌似笑到了最后。其实,皇权才是最终的赢家。唐宣宗借此实现了大中政局的重构,开始了他的施政生涯。但这么一折腾,大唐也已经进入临终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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