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开在路边的商铺,我未必会去充钱。正因为专柜开在商场里,消费者才觉得可信,毕竟商家跑路了,还能找商场方面‘兜底’。”但宝妈桃桃(化名)郁闷地向银柿财经表示,她最近的亲身经历证实,结果并不奏效:真正遇到商家跑路,商场方面貌似也制止不了,甚至于,自己都得开始维权

先存储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已渗透到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商户“卷款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当商户携预付卡余额跑路后,商场是否应与商户一同承担责任?

商场方“同样很受伤”

桃桃介绍说,自己家离杭州天虹百货不远,节假日会带着孩子来逛一逛。商场的三楼有一家名叫“萌珑来嬉”的儿童体验专柜,里面各种恐龙造型的游乐车孩子很喜欢。考虑到坐一次要25块钱,不如100元7次来的划算,自2021年7月开始,她便在萌珑来嬉充值消费。

桃桃提供的会员卡显示,还剩5次消费机会

今年2月下旬,桃桃带着孩子想再次去坐“恐龙车”。等到了场地,她才发现游乐车还在现场,但工作人员却不见踪影,收费柜台上贴了一张红色的告示纸,称“萌珑来嬉”关门了,充值卡内还有次数没用完的可前往商场2楼服务台登记。

桃桃当时想,商场能做“登记”这一动作,钱应该还能要回来。不过一周后,仍没有人联系自己。3月初,她便致电商场想要一个说法。

“商场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萌珑来嬉’不是正常撤柜,而是跑路,电话打不通,还欠着商铺租金。”桃桃说,自己给12345打过多个电话,从监管部门处获悉,当地已经收到20、30个同类投诉了

3月15日上午,银柿财经到达桃桃提到的天虹百货现场,看到三楼有不少亲子互动商用游乐设施,不过并没有“萌珑来嬉”体验专柜。

附近商铺的店员介绍,“萌珑来嬉”之前贴了告示2月29日撤柜,但事实上在2月20日左右就没有人了,那些游乐设备全都留给商场来处理。

“他还欠我们商场的租金、水电费很多钱呢!”说起“萌珑来嬉”的跑路问题,天虹百货的工作人员颇为无奈。据了解,“萌珑来嬉”今年2月应付租金、水费、电费、管理费及其它约定费用总计10609.92元,截至目前,商家仍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相关费用。商场法务已在走法律诉讼程序。

而针对在该项目中充值的消费者,工作人员介绍说,商场方最近已经给出了最新的处理方式,由商场自己贴钱,购买同楼层的木马王国游乐公园观光小火车的票,消费者到时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兑换,还剩几次就在小火车这里用,“我们目前也没有更合适的方法,相当于是做了一个置换”。

木马王国游乐公园观光小火车

充值是自发行为

虽然商场方面给出了解决方案,但桃桃表示,自己对预付卡消费已经失去了信心。

她感慨道,“商铺开在哪里没什么区别,该跑路还是会跑路,无非一个是自己去要钱,另一个是通过商场作为中间人去要钱。”

在商场运营方面从业十年的程威(化名)处理过不少商户跑路的案例。据他介绍,消费者会主观地认为,商场在进行招商时对商家进行了评估,而且对商家的经营有所把控,因而商户跑路了,商场应该给予赔偿。

“但现实中大部分商场管理层持有的看法是,顾客充值是自发行为,与商家签订了买卖合同,而商场只是第三方、提供经营场地而已。因而商场方面往往认为无需承担责任。”程威称。

银柿财经留意到,商户跑路后引发的消费纠纷,法律界对于“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暂未形成统一看法。

有法律人士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商户、商场双方系租赁关系。因此,当商户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商场没有对外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和基础。

对此,北京乾律师事务所王琮玮律师指出,这需根据商场和商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商场可以通过租赁、直营、共同经营等方式与商户建立法律关系。若是直营,商户显然要承担责任;若是共同经营,商场则需要承担合作比例内的责任。

具体租赁商户跑路,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判断,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这一条款内容为“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在王琮玮看来,“虽然柜台、店铺有所不同,但条款可以适用。”她还提供了两个判定商场向消费者赔偿的案例。在其中一个案例里,法院指出“某广场对某饰品店的装修、经营及宣传等方面有明确要求并进行相关管理,不属于一般的场地租赁关系。”

但王琮玮也强调,判例不等于明确的法律条款,不能以此认定所有商场都需要承担责任。

应加强对商户的审查和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以预付制模式为主的商户可能潜藏的经营风险也逐渐引起商场重视。

比如,银柿财经探访的杭州天虹百货,在楼层电梯附近,已经竖起了有关于预付费卡消费风险的告示牌,其中写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消费者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办理商户发行的商业预付卡(以预款形式发行在企业或连锁企业兑付商品或服务的充值卡或会员卡或线上虚拟卡)。鉴于购物中心内的商户为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商场提示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卡消费时特别注意:谨慎购卡,勿忽视潜在风险;理性充值,适度消费;同时,签订书面协议时,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如有问题,请与商户协商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告示牌中还附有“教培类预付卡租户清单”,哪家商铺合同什么时候到期也被一起公示了出来。

天虹

王琮玮同时建议,商场可以通过加强对商户的审查和监督,以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商户的经营状况

尤其是,如果商户未缴纳物业费或者拖欠租金等情况,商场方面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例如提醒商户履行义务、采取法律手段等,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另外,一旦发现商户存在问题,商场可以通过公告、邮件、短信等方式及时提醒消费者。

“商场还可以考虑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如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提供一定的保障。”王琮玮表示。

不过,程威认为建议落地存在难度。“看起来商场应该掌握商户的经营情况,但对于大多数商户而言,顾客的信息是属于核心商业机密,商场很难获取并对顾客的充值情况进确认、把控。”程威还介绍,其实在招商引进商户时,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里,也基本会拟定诸如“出现经营问题,由商家自己处理”等条款。

他提到,由于近几年商场招商难,大多数商场对入驻商户的要求都会有所放宽。比如在免租期、租金单价方面。“一般来说,大型餐饮、教培是五年起签,健身房三年起签。”程威解释,“但还是看商场招商人员和商户聊的情况,签约年限、租金单价和免租期有谈判空间。”

本文源自银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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