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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倪浩】8月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终止对澳大利亚大麦历时三年多的“双反”,并公布了自4月15日进行立案复审直至最终裁定取消“双反”的全过程。接受《环球时报》采访的专家表示,对澳大麦“双反”的复审历时三个多月,完成了有关规定的所有流程,体现出本案调查机关的法律精神和对本国产业的负责态度。“双反”措施的终止,或将让原产于澳大利亚的大麦在中国市场上迎来转机。

商务部8月4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3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至此,自2020年5月19日起中方对澳大利亚输华大麦73.6%的反倾销税和6.9%的反补贴税将一并被取消。

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 资料图

自2022年下半年,中澳双方共同推动双边经贸关系逐步回暖和恢复正常。2023年4月份,中澳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就大麦双反措施争端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4月表示,已与中国就大麦贸易纠纷达成协议。她说,“中国同意利用三个月时间,需要的话也可能延长到四个月,对澳大利亚大麦加征的关税进行快速审查。”作为回应,澳大利亚同意暂停在世贸组织就中国的“双反”提出诉讼。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公告,3月20日,中国酒业协会向商务部提交申请书,主张中国大麦市场形势发生变化,请求商务部就继续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取消征税措施。商务部决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决定立案,进行复审。

7月12日,在澳方设想的最快三个月截止时,这一案件仍处于复审过程,还未到公布裁定结果阶段。英国《卫报》在当时的报道中称,澳大利亚政府发言人对中方未能在3个月内作出取消关税的决定感到“失望”,称若中方未能在4个月期间结束时取消关税,澳方将在世贸组织重新提起上诉。报道说,尽管澳政府曾表示,审查可能会持续到第4个月,但考虑到澳政府一直在推动中澳贸易争端上取得实质进展,这一延迟被视为一次挫折。

不过,根据8月4日商务部发布的公告,就在澳方表达“失望”时,中方调查机关正在根据法定程序要求,向中澳利害关系方披露裁决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并回收各方评论意见。相关情况也得到了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的证实。

《环球时报》记者就8月4日披露的公告发现,该案复审调查程序共包括立案及通知、利害关系方提交评论意见、发放调查问卷和收取答卷、实地核查、公开信息和信息披露等六个调查程序。之后,根据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后者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并由商务部公布裁定结果。

商务部披露的复审过程显示,3月20日,中国酒业协会提交复审申请书。3月27日,调查机关将这一申请通知了原审利害相关关系方中国国际商会、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和澳大利亚谷物产业市场准入论坛。4月15日,商务部决定对复审申请进行立案调查。5月4日,调查机关收到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澳大利亚谷物贸易商会、澳大利亚谷物有限公司以及澳大利亚政府提交的评论意见。5月22日,调查机关向有关利害关系方发放了问卷通知。6月6日至8日,调查机关对两家提交问卷的中国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7月7日,调查机关向中澳各利害关系方披露了本案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开始收集评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调查结束后,由商务部提出复审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并由商务部予以公告。自4月15日决定立案复审至8月4日公布复审裁定,调查机关走完整个流程,历时3个月20天。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永4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根据国内相关规定,“双反”复审调查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个案件根据调查产品所涉及的产业复杂程度历时都会有所不同。对澳大麦“双反”的复审历时三个多个月,历经相关规定的所有流程,体现了本案调查机关的法律精神以及对本国产业的负责态度。李永认为,“澳方不应该纠结到底是三个月还是四个月时间,因为这是法律程序和调查难易程度而非人为因素来决定的。”

根据澳媒报道,澳大利亚外交部长黄英贤4日在一份声明中对这一结果“表示欢迎”。她称此举“将让澳大利亚生产商和中国消费者受益”。黄英贤还表示,“关税的取消是政府和行业共同努力解决这一问题的结果。”

李永告诉记者,2020年中国发起“双反”的当年,澳大利亚失去了中国大麦第一大来源国的地位。取消“双反”后,澳大利亚大麦出口中国市场预期将转好,于中澳都将有益。李永说,中澳关系处于企稳向好的重要发展节点,双方应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共同推动经贸关系向前发展。

延伸阅读:

阿桑奇 资料图

别看关系铁得感觉就像穿了同一条裤子,但一谈到这件事,美国毫不客气给了澳大利亚当头一棒。

什么事呢?

阿桑奇的案件。

阿桑奇是澳大利亚人,是“维基解密”的创始人。2010年,“维基解密”曝光了美国关于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海量秘密文件,其中有美军大量滥杀无辜、虐待战俘的细节,全世界为之哗然,美国政府颜面扫地。

怎么办?

美国解决不了问题,就先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甚至,美国还涉嫌使用了下三滥的做法。反正,2010年,瑞典检方突然指控阿桑奇在瑞典期间,涉嫌性侵两名女性,因此要求引渡阿桑奇。

对的,在美国最想缉拿阿桑奇的时候,第一时间站出来的,就是瑞典。但2019年,瑞典方面又神奇地撤销了指控。

阿桑奇不得不全球逃亡。

2012年,在英国就要引渡他到瑞典受审的关键时刻,他伪装成快递小哥,逃进厄瓜多尔驻英大使馆寻求政治庇护。由此,在一间18平方米的房间里,他一住就是7年。

厄瓜多尔总统轮替后,阿桑奇的噩梦又开始了,他被赶出了大使馆,随后被英国警察关进伦敦监狱。美国司法部随即提出引渡要求,指控阿桑奇犯下间谍罪在内的18项罪名。

按照阿桑奇律师的说法,如果罪名成立,阿桑奇可能面临最高175年的监禁。

阿桑奇 资料图

事情大致就是这样。现在,阿桑奇的引渡案已到了最后阶段,前景很不乐观。但他毕竟是澳大利亚人,试想一下,如果他揭露的是俄罗斯的秘密,他会这样的待遇吗?

很多澳大利亚人,包括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就想不通。在还没当上总理时,阿尔巴尼斯就愤慨地说:英国监禁阿桑奇,美国追捕阿桑奇,完全没道理。

为什么?

因为对比很强烈。向“维基解密”网站泄露美国机密的人——切尔西.曼宁,美国认定,都可以不用坐牢,公布这些机密的阿桑奇,凭什么在英国入狱,还要被美国引渡受审?

美国的做法,也在全球引起极大反弹,在西方甚至掀起了释放阿桑奇的运动。

看不下去的巴西总统卢拉,上个月也号召全球新闻界为阿桑奇辩护,他说:“一名记者因为谴责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欺骗行为而被逮捕,并(面临)被判处终生监禁,而我们却没有做任何事来解救他,这令人感到愧疚。”

压力之下,澳大利亚应该也有所行动。前几天美澳外长会面,澳大利亚女外长黄英贤,当着美国国务卿布林肯的面,又谈到了阿桑奇。

黄英贤说得很委婉,阿桑奇案件拖延了太长时间,澳方希望尽快完结此案。

可能怕美国听了不高兴,黄英贤还说,阿桑奇已经在英国提出上诉申请,“澳大利亚政府不是这些司法程序的相关方,我们不能干涉。”

意思也是很明确的。

1,阿桑奇案,都拖了10来年了,该结案了。

2,美国,你就给个面子,放阿桑奇一马,我们毕竟还是盟友。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和澳大利亚女外长黄英贤

美国什么态度?

布林肯一棍子就打死了。

在记者会上,当着黄英贤的面,布林肯说,“我理解澳大利亚的看法和担忧,但我认为,我们的朋友也需要理解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担忧。阿桑奇在美国被指控犯有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嫌参与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信息泄露事件。”

他声称,阿桑奇涉及的指控,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因此美国的盟友有必要理解美方在阿桑奇问题上的敏感性。

意思更是明确的。

1,阿桑奇揭了美国的老底,美国不会放过他。

2,澳大利亚,你既然是盟友,就要明白这件事的敏感,别说三道四。

结结实实给了澳大利亚当头一棒,看发布会照片,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窘得无地自容。

最后,怎么看?

还是粗浅三点吧。

第一,美国就是双标。

记得对于阿桑奇案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曾评论说:阿桑奇被引渡到美国,比“维基解密”爆料本身,更能让人看清美国政府的伪善面目。

他还作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阿桑奇曝光的,不是美国的罪恶,也许等待他的,就不会是牢狱之灾。”

但这就是现实,残酷的现实。

第二,澳大利亚也够怂。

如果澳大利亚人被俄罗斯逮捕了,你可以想见澳大利亚政府的声量。但轮到阿桑奇,被英国人关押,被美国人引渡,澳大利亚却是不敢言也不敢怒。

以至于巴西总统卢拉都看不下去,号召全世界为阿桑奇辩护。

澳大利亚政府在哪里呢?

好歹你们还是盟友,有这样对待盟友国民的吗?

第三,可怜的阿桑奇。

过去10多年,都是在恐惧和牢狱中渡过,当年的帅小伙,现在已经是一身是病的老大爷。接下来,很可能是漫漫的美国囚笼生涯。

从这个角度看,还是斯诺登更有先见之明,一看形势不对,赶紧脚底抹油跑到俄罗斯,好歹还是自由身。

一个澳大利亚人的悲哀。可怜的阿桑奇,可悲的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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