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利欧股份(002131.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相荣、副董事长王壮利的通知,获悉其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14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13号),因涉嫌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2024年5月6日,王相荣和王壮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4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07年4月27日至今,王相荣任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或公司)董事长,2009年8月8日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4月27日至今,王壮利任利欧股份董事,2011年5月30日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颜素云系王相荣、王壮利母亲。颜素云证券账户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4日累计买入利欧股份484,200股,成交金额1,237,160元;于5月30日卖出利欧股份484,200股,成交金额1,113,660元,存在将持有的利欧股份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王相荣作为利欧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壮利作为利欧股份董事,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一、对王相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二、对王壮利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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