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2岁女童被烈犬扑倒撕咬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女童全身多处被咬伤,右肾挫裂伤,伤情牵动人心。

据九派新闻17日报道,受伤女童母亲表示,女儿已转至华西医院接受治疗,转院时她第一次看到女儿,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因女儿还在重症监护室,没办法探视。医生说孩子生命体征平稳,但右肾受伤较严重,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治疗费用较高昂。

当天,女童会诊医生、华西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朱育春在社交媒体上讲述了救治女童的过程,表示女童身上有20多处撕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让他“不忍直视”。

朱育春指出,目前最大的危险来自女童腹膜后右肾损伤及它所形成的血肿,最优选择是保守治疗、观察。

此外,由于伤口特殊,不能一期缝合,大面积暴露的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盐电解质紊乱及蛋白的流失。但好在小朋友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急值。

朱育春最后提醒,“养狗一定要牵绳,真是为了不让悲剧重演。”

目前,警方仍在排查涉事犬只主人。17日,女童母亲表示,警方告知其涉事黑犬已被找到,目前还在排查寻找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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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犬只伤人事件。崇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大型犬撕咬女童,致其受伤严重

女童母亲: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

事件发生在崇州一小区内,大型犬撕咬一名2岁半女童,致其受伤严重。

女童母亲称,她带女儿出单元门时,被一只狗扑倒并遭撕咬。后来邻居前来帮忙,众人合力将狗赶走。她表示,孩子精神状态稳定,正在医院做清创手术,下一步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

事发后,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平时也在提醒业主遛狗要牵绳,但有些业主就是不听。

当日,派出所的民警也来到该小区排查。民警透露,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有主人。罗威纳犬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

警方通报:正全力展开调查

将依法严肃处理

16日下午,崇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被咬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

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媒体评论

六问“女童被恶犬咬伤致右肾破裂”

看了视频,痛得让人窒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此事,并不为过。一名2岁女孩,被烈犬撕咬,“CT显示肾挫裂伤”,想想就让人心痛,难以释怀。

警方已介入,相信不难查清此事。在此,有六大疑问需要回答。

其一,恶犬是谁家的?从视频看,恶犬并未拴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遛狗不系绳引发的问题屡见不鲜,更何况是大型犬只,如果不系绳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即便狗的主人遛狗时牵绳了,一旦咬伤他人也要担责,更何况此事中恶犬是“散养”的。

其二,此事发生在小区,也就是居民区,物业是否该担责?报道称,恶犬在小区内逡巡,物业工作人员不能视而不见、见而不问,不能不管不制止。如果居民特别是孩童在小区内行走就能被狗咬,狗主人当然该担责,物业也不能置身度外。

其三,从狗的体型看,咬人的恶犬颇为庞大,是否属于在市区内禁养犬只之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是否有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对宠物的管理?

其四,按《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后,依法承担责任。不知道狗主人有无露面,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

其五,恶犬伤人后,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其六,从视频内容看,当时有人看到母女被恶犬咬伤,不顾危险前去施救,如此壮举,值得点赞。此人是谁?期待相关部门在表彰的同时,帮其申报见义勇为。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频发。从常识常理看,不能因此事件而否认市民养狗的正当性,也不能污名化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但很显然,养狗人应保持应有的养狗素养,比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起码做到遛狗时拴绳。

有句话说得好:“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别让你的爱成为别人的痛!”此事终会有个说法,恶犬的主人该承担的法律责任逃脱不掉,期待事件的进展情况。

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市一两岁女童在小区被狗咬伤。目前,女童生命体征平稳,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家长准备彻夜在监护室外看守。律师表示,狗主人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如果伤者的伤情构成了重伤或以上,那么狗主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视频显示,在小区楼下的草地上,一条黑色的狗扑倒了大人和孩子,并不停撕咬躺在地上的孩子。身旁的大人一边驱赶,一边大声呼救,孩子被撕咬时间长达近一分钟。

事发后,女童第一时间送医治疗,黑狗咬伤人后溜走。据警方通报,女童全身多处被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民警已到事发小区排查,全力寻找。截至16日下午4时许,涉事犬只和狗主人还未找到。小区物业人员向女童家长承诺,公司会先行垫付医药费。

当天傍晚,极目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小区,道路两旁停放着警车,民警多次在小区周围开车巡逻,小区门外站着很多业主,都在议论今天发生的狗咬人事件。

该小区的业主张先生(化姓)告诉记者,他们暂时不清楚抓狗的进展。他母亲曾经在小区外的马路上见过这条狗,但不清楚狗主人是谁,现在家里有小孩的都不太敢带孩子下楼。

不少业主认为,除了狗主人有责外,物业对此也负有责任。有业主说,“有人之前就在小区附近见过这条狗,如果是野狗,体型这么大,物业怎么把野狗放进小区了?如果是家养的,物业为什么没有进行劝诫?”

记者带着业主们的质疑询问该小区物业人员,对方拒绝回答。

晚上8时许,女童的家长坐在医院儿科重症监护室(PICU)门外的长凳上,说自己不清楚抓狗的进展,孩子还未醒,今晚他们准备在外面彻夜看守。

16日晚10时许,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辖区派出所,值班民警称此事稍后会通报最新消息。据荔枝新闻报道,目前已发现咬人黑狗的行踪。

对此,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表示,狗主人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如果伤者的伤情构成了重伤或以上,那么狗主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中对于过失犯罪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均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胡磊律师说,“如果伤情达到了重伤或以上的条件,那么狗主人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追究其过失致人重伤罪等,而且根据饲养场地、约束条件不同,还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更严重的罪名。”

小区物业是否担责?有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本次犬只伤人事件中,小区物业有责任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包括采取措施防止狗咬人事件的发生。如果小区物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者没有对违规养狗行为进行管理,导致狗咬人事件发生,小区物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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