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7日电(记者 张亚云) 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用作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挪用作承兑汇票保证金;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罚款160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被罚距离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上次被罚仅仅过去半年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发生违法发放贷款案件;未按照规定报送涉刑案件信息,对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时任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业务二部负责人金鑫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据中国基金报1月11日报道,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对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持股比例升至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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