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据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袁某是某食品公司的员工,2023年5月,袁某在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一段公路时逆向行驶,并撞上了公路两边的隔离栏,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后被诊断为骨盆骨折。袁某因事故赔偿费用未与公司达成一致,遂将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袁某认为,公司每天安排超时长的加班导致自身夜间疲劳驾驶,进而造成事故发生。法院审理认为,从袁某提供的事发录像来看,本案事故发生时袁某逆行且行驶速度过快,因此过错责任在袁某。即便袁某存在超时工作的情形,也并不必然导致发生单车事故的结果,故本案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构成要件欠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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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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