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讲解假冒伪劣商品。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凌云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活动,获得消费者赞好。

抓实“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县电信广场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为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授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展示、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等。提高社会各界对年主题的认识,引导消费者不断提高放心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抓实消费维权知识“三进”宣传活动。围绕“一法一条例”等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在“3·15”前后集中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进市场、进企业”活动。通过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短片、举办知识讲堂、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抓实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加强经营主体诚信教育,通过线上线下不同方式,组织开展以诚信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加强经营主体年报、信用修复等宣传。通过开展凌云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倡导全社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带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

抓实“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动员引导各行业继续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经营者首问责任、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促进网络“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抓实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成效。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和社会监督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把投诉信息转办、督办,积极处理,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调解,涉及经营者严重违法行为的,要采取诉转案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杨再申 林慧芳 杨思莹)

来源: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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