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通辽村干部下田拦春耕#我也是通辽人,也种过地,从视频看应该是村民当时所签承包合同为因盐碱而不能种庄稼的,后经承包村民投入人力物力改造成能灌溉的农田,收成应该不错,所辖镇政府考虑到当时承包费因下包土地为草地承包费应该每亩10元以内,现在承包村民.虽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却改变了合同原来土地性质,当地水浇地最近几年可流转给别人千八百元/亩,所以镇政府和承包村民发生如是纠纷,这涉及到国家对土地政策和合同法,我认为承包村民应该首先改签合同(草地变耕地)而按耕地合同交承包费,除非承包村民手里有此地块的耕地属性合同,不然是不占理的,我也很同情村民多年来的投入,可他错就错在没有与政府部门协商好合同内土地属性就私自加大投入,不管是谁眼红了,毕竞“人家”有理。本人浅见,望网友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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