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告,海通证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个别私募基金实际投资标的超出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范围,违反了《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规定。时建龙,作为海通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时任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监管局决定对时建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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