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观点认为,山东济南一职业学校男生,与强闯校园的醉汉发生冲突,这个一开始就是判定的互殴,调解后,出现所谓重伤,又刑事拘留。


       正当防卫
       醉酒闹事的作为正常人谁看到都恶心,这是因。被说了还一下嘴很正常,学校大门就是分界线,光动嘴不动手没啥事,喝了酒翻越锁门的校园内动手,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校园大家一般认为和社会是分开的,是安全的,这翻越栅栏进去殴打,还击认定互殴能理解,其实也没什么,调解嘛,但是上了刑事,这是人家孩子一辈子的事,这是果。
       这件事,如果大家都沉默,以后谁还敢有点热血?看看当年一个南京老太,后来让多少老年人在街头逝去……
       对此观点不敢全部认同,武以侠为尊,侠以武为禁。首先,大家要相信,这件事情既然已经火了,济南相关部门必然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这个说法肯定很慎重,充分考虑了法理和情理多方面因素。
       关于这件事我看了很多报道,通过报道,在很多人心目,醉酒的社会人员,调戏,女大学生,男同学等标签,就把双方有罪无罪给判定了。这样不好。


       正当防卫
       换个报道的写法,三名青年见一女大学生长得漂亮,上前搭讪。反被女大学生辱骂,三名青年遂回骂。同校男生见自己的同学受辱,上前帮助,双方互骂发生了言语冲突,进而引发了肢体冲突。
       在冲突中,一社会青年被男大学生打昏,现已进入ICU,接受开颅手术,男大学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个报道并不脱离事实,这么写的话,双方就是互殴。
       现场视频并没有发布,发布的只是各种主观色彩浓郁的自媒体报道。大家可以声援大学生,但也想想,还有个人在ICU躺着呢。
       调戏女大学生,到底是动手还是动嘴,应该是动嘴吧,动手的话标题就该是猥亵了。既然是动嘴,其罪行都不会比小偷更重。
       逮小偷的时候,你要把小偷逮到ICU了,哪怕是警察,可能都要担责,北京雷洋案的警察可是被处理的。中立方的警察抓人,人员出现了伤亡都要被处理,更何况矛盾一方的人将人打伤呢。
       因此,让子弹飞一会儿,静等警方和检方的后续吧。


       正当防卫
       以上观点你有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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