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洛阳市西工区一街道附近,一位54岁的女子驾车将一位51岁的女子撞倒后,继续加速从女子身上碾压过去。之后,被碾压者经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4月12日,当地发布警情通报,犯罪嫌疑人女司机已经被控制。


       有网友透露,犯罪嫌疑人和被撞女子为同事关系,两人因为有矛盾才会发生这起案件。至于事件的起因和细节,网友并没有透露。而这个关系是否属实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证实。
       不管什么关系,这位女子撞倒人后,又开车反复碾压,确实性质很恶劣,故意犯罪的事实肯定跑不了。
       有网友很不理解,两个人都已经50多岁了,也就相差3岁,都是同龄人,能有什么深仇大恨,就一定要伤害别人性命?难道有矛盾不能找当地相关部门去协调解决吗?如果真的是同事关系,还可以找单位主管或者负责人协调,有什么矛盾不能解决的?
       有网友说,世间仇恨,尤其是对于女子来说,很难释怀的只有感情的仇恨,其次就是财富的仇恨。除此之外很难有其他仇恨能够让人不惜去以身犯法也要伤害别人性命。
       不管怎么说,遇到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人在冲动之下,一般不会考虑后果,很容易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
       中国有句俗话,损人不利己的事千万不要干,和气生财才是正道。很多你当时认为很大的事,过不去的坎,在若干年之后再回头看看,只能是轻轻一笑。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