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当爱洛伊丝将注意力转向女性群体修道问题时,她开始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参与宗教事务、谋求创立专属于修女的修道教规。12 世纪天主教内部有关圣本尼迪克特教规之争中,就有爱洛伊丝的身影。

12 世纪修道改革中的爱洛伊丝

公元 6世纪,修士圣本尼迪克特制定了规范但不苛刻的修会规章,此后逐渐取代其他修会会规,成为西方最普遍的修会制度。圣本尼迪克特教规对西欧修道院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为它不仅在文字上保存最完整而且还体现了基督教教义的基本学说。

圣本尼迪克特把赞美上帝、服从上帝作为修道院的最终目的,将修道院中的所有宗教活动(如做礼拜、祈祷、读圣经、唱赞美诗等等)都仪式化。在圣本尼迪克特教规下,修道院是一个在院长领导下,有组织、有纪律、自治的宗教团体。

遵循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的修道院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社会组织和管理的功能,因此圣本尼迪克特教规逐渐取代其他的教规而成为西方广泛流行的修道院教规。

12 世纪,伴随着西方的修会改革,围绕着修会制度,当时最有影响的克吕尼修道院与西多会之间展开的激烈的论争。在他们论争过程中,对圣本尼迪克特教规进行了各自不同的解释,从而形成了更为严格的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爱洛伊丝也参加了这场论争,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一方面,爱洛伊丝以知识分子而不是修女的身份参与论争。她所受的教育、辩证的逻辑思想,以及自我的整体形象,都使得她更像是学者或知识分子而不是修女。爱洛伊丝对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的批评是有学识的、有逻辑的和理论性的,她的分析是十分具有学识功底的。

也正是因为通过这些具有学术水准、理论性的分析,爱洛伊丝轻易地避免了克吕尼修会和西多会共同存在的狭隘性的弊端。事实上,明谷的伯纳尔(Berard of Clairvaux)和克吕尼修道院院长被得两人都对圣灵修道院进行了个人访问,并高度赞扬了爱洛伊丝,即使他们两人在圣本尼迪克特教规这一问题上持相互对立的观点。

另一方面,爱洛伊丝参与论争的目标是制定女修道院新规则。爱洛伊丝对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的批判强调了严格教规的重要性,将严格教规与严格遵守圣本尼迪克特教规联系在一起,认为修道改革应该回归到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的纯正性。

但是,爱洛伊丝对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的评判又恰如其当的表明了她作为一名修女的立场,她用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的纯正性来论证该教规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修道团体。

爱洛伊丝强调圣本尼迪克特制定教规时是根据时代的背景进行调整的,并与个人和社会环境的修道实践联系在一起。因此,她希望能有明确的教规来指导女性的修道,特别是女性精神上的修道,她甚至明确地表示她对修道教规的分析是为了制定女性修道的新教规。

由此可见,爱洛伊丝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的批判更像是学者式的评判,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制定适合女性修道的新教规。

爱洛伊丝以一名女性学者的身份参与12 世纪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的讨论,避免了克吕尼修会和西多会的狭隘性,提出了要制定适合女性修道的新教规的观点。因此,爱洛伊丝为 12 世纪的女性修道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批判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缺乏普适性

爱洛伊丝对圣本尼迪克特院规的批评首先是批评其缺乏普适性作为正统的修道规则,圣本尼迪克特教规较之以前的苦修教规已有了相当的人性化改进。但在 12 世纪,世俗化的思潮,仍使其受到质疑。

受过古典传统熏陶、拥有人文主义思想倾向的爱洛伊丝,更是从对女性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提出圣本尼迪克特教规是男人制定的,出发点是男性的生理条件及心理因素,约束的也应该是男性,并没有明确针对女性如何修道的明确规定,这将影响女性修道行为的规范和女修道院的正常发展。

首先,圣本尼迪克特教规并没有对女性修道所穿着的衣服进行明确的规定,圣本尼迪克特教规严格规定了男性修道时的衣着有明确规定,必须穿着修士道袍的大兜帽、内裤或肩衣,或者贴身穿用的短祭袍或羊毛衫。

这种衣着对于男性而言极其不舒适,穿着这种衣着也是修道内容之一即劳苦其身体。对于女性修道者而言,这种衣着更不适合女性生理甚至有碍日常行为。然而,圣本尼迪克特教规既没有明确规定女修道士必须穿这种修道服,也没有为女性修道士的衣着做合适的、专门的规定。

其次,圣本尼迪克特教规在女修道院接待男性客人的问题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女修道院拒绝接待男士,那么女修道院将会冒犯男人,致使男人们不帮助柔弱的修女们承担繁重的事务。

而圣本尼迪克特规则也没有规定女修道士可以独立主持修女们诵经和祷告,这样也不利于女修道院的发展。她还进一步说,只接待女人也不意味着没有危险,因为没有什么比女人的奉承更容易引诱女人。

再次,爱洛伊丝还认为圣本尼迪克特教规对女性修道的要求严苛,用男性的标准严格要求女性,致使女性修道负担过重。这主要体现在体力劳动上。圣本尼迪克特教规中明确规定教士要进行繁重的体力劳动,认为这样才有利于虔诚地修道。

爱洛伊丝认为,将繁重的体力劳动加诸柔弱的修女是不合理的,让体弱者承受沉重的负担是没有道理的,“天性不平等者所承受的劳动不应是同等的。”爱洛伊丝进一步论述道,教规应该向弱者让步,进行必要的改动。

复次,圣本尼迪克特教规没有明确规定女修道院的祷告仪式。例如当时盛行的是由男性教士和执事主持女修道院的祈祷,在夜间祷告时也如此。爱洛伊丝认为很不妥当,还专门求助过阿伯拉尔,她说当时诵读福音书的都是男性教士和执事。

而爱洛伊丝认为,夜间祷告的时刻应是修女们更真诚地献身于上帝的时候,此时男教士应与修女们隔离、在修女们的视野中消失,如果此时允许男教士出现在修女们当中,是十分有害的。

综上所述,爱洛伊丝认为圣本尼迪克特教规作为男性制定的教规并没有对女性修道做专门的规定,并不适合女修道院。

圣本尼迪克特教规对女性修道在服装上的、日常管理上的和宗教仪式上的不明确性,使得当时女修道院的管理较为混乱,没有统一的标准。基于此,爱洛伊丝认为应该制定适合女性修道的新教规。

批判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缺乏灵活性

为了进一步论证制定适合女性修道的新教规的合理性,爱洛伊丝批判了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缺乏灵活性。她将圣本尼迪克特教规视为一份历史文件,从而提出圣本尼迪克特教规并不适合 12 世纪的具体历史环境,尤其不适合女性修道。

虽然,爱洛伊丝对圣本尼迪克特表达了崇敬之情,并将他视为在他那个时代的一位明智的立法者:但是,爱洛伊丝最关心的问题还是圣本尼迪克特教规是否适用于12 世纪的女性修道。

爱洛伊丝首先指出圣本尼迪克特教规是它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产物。她指出,圣本尼迪克特在制定教规时也根据 6 世纪的社会情况改变了一些具体的细节“他(指圣本尼迪克特)将根据每个人的性情和智慧调整自己适应他们。

这样托付给他的群体人数不会减少,甚至他会高兴地看到人数有所增加。”爱洛伊丝认为正是由于这种调整,儿童、老人和弱者才有可能进行修道。爱洛伊丝还指出:圣本尼迪克特本人深受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并做出了一些让步。

例如在关于喝酒的问题上, 圣本尼迪克特说道,“尽管我们能读到有关修士不应饮酒这样的禁令,然而关键是无法说服如今的修士们相信这一点。”于是,爱洛伊丝认为,“像圣本尼迪克特这样的宗教人士竟被迫允许修士们喝酒,作为向他生活的时代的妥协。”

同样,关于吃肉的问题,圣本尼迪克特也做了相应的修改,“因为那个时代要说服修士们不吃肉是不可能的事”。通过这些论证,爱洛伊丝证明了圣本尼迪克特教规是它特殊历史时代的产物,剥去了它具有永恒性的外衣。

通过上述批判,爱洛伊丝强调了圣本尼迪克特教规灵活性的重要性。她认为圣本尼迪克特教规应该顺应时代的变化,修改某些章程,以适应 12 世纪女性修道黄金时期的需要。因此,爱洛伊丝认为,在 12 世纪修道成风的环境下,对圣本尼迪克特教规进行修正,制定适合女性修道的教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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