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单位撤销了对我的罚款,困扰我们一家近6年的心结这回彻底解开了……”近日,河南省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张某家中回访。看到张某已回归正常生活,检察官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张某是家中独子,年近80岁的父母跟随他一起生活。张某的母亲患有脑梗,瘫痪在床多年,妻子为了照顾婆婆,无法外出工作,家里就靠他一人挣钱。为了增加收入,2019年6月,张某私自把自家2166.67平方米责任田租给他人用于堆放土方,被当地土地执法部门发现。同年8月,该部门以张某非法占用耕地为由对其作出罚款25307元的行政处罚。

此后不久,张某的妻子被查出患有恶性淋巴癌,住院手术治疗花费巨大,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张某也因此一直没有缴纳罚款,也没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土地执法部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期间,张某恢复了土地原状,并多次向土地执法部门说明其经济困难。2020年4月,土地执法部门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法院裁定准予撤回。

2023年3月,中牟县检察院通过“国财国土水资源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知该案件线索。

承办检察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依据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的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决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此案中,土地执法部门在撤回执行申请后,便没再采取任何行为,致使该案行政处罚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找到突破口后,中牟县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并就此案召开听证会。听证员结合案件情况,经讨论后一致认为,张某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恢复了土地原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执法部门不应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听证会后,中牟县检察院向土地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该单位采纳了检察建议,不仅于日前撤销了对张某的行政处罚决定,还开展了专项整改活动,对近3年所办理的400余起行政处罚案件逐一梳理,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刘立新 董雪梅 丁珂)

(检察日报)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