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就职于《新京报》时的老领导李列被收监了。八年前,李列归隐山林,在杭州桐庐投资了一间客栈,最近几年被当地人反复敲打来回欺负,如今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最后,爆料者还吐槽:杭州县市的营商环境与司法环境居然差到这种地步?

此外,爆料人还贴出一张朋友圈长文截图,长文作者自称是李列的妻子是施淑娴。文章叙述了李列到桐庐开客栈遭地头蛇打压的事。

施淑娴称,其与李列在2015年到桐庐开民宿,被当地村妇碰瓷敲诈,李列起初选择忍让。后村妇联合当地黑恶势力,伪造证据,给李列扣上了故意伤害罪名。双方经过三年博弈,2023年4月22日,当地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带走了李列,且未按照逮捕通知将其关押至桐庐派出所,这让施淑娴感到担心,于是她将消息发布在网上,寻求帮助。

以下是有关李列的公开资料:

2000年起历任《南方都市报》、《21世纪经济报道》新闻编辑;2003年作为骨干成员北上创办《新京报》,任《新京报》品牌版块深度报道部主编;2006年任《上海证券报》要闻部主编;2007年任《财经》杂志华东新闻中心主管编辑;2008年任和讯网副总编辑;2010年加入财新传媒创业团队,任副总经理。

李列被警方带走之后,引起了不少媒体人的关注。其妻子也发布了一份长文求助,以下附上原文:

标题为为什么我下山的丈夫变成了一个打村妇的坏人?》
4月20日晚,一群警方来到我桐庐的家,将我丈夫李列带走。下周一,法院将对我丈夫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作出判决。我丈夫曾经是一位资深媒体人,有过很多媒体从业经历。
2015年11月,他回到浙江祖籍,怀着为浙江农村发展做贡献的热情,在桐庐县百江镇双坞村开了一家民宿。2020年3月18日上午,与一名村妇发生肢体冲突,该村妇故意靠近挑衅,导致李列被警方带走,可能会被判故意伤害罪。作为他的妻子,我知道我的丈夫李列是个正直善良的人。在他的媒体生涯中,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他都嫉恶如仇,他用手中的笔,为许多普通人伸张了正义。
这次来到浙江桐庐,我也想为农村振兴事业做一点小小的贡献。一个正直善良、一心发展农村事业的人,怎么会攻击村里的妇女,成为村民口中那个恃强凌弱的外地人呢?。就在这个时候,老公被带走了,我们一家人也受到了来自全国各地媒体朋友的关心,现在我丈夫在2022年写的这封问答信公之于众,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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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先生,你的民宿开业多久了?
2015年11月19日,在桐庐县白江镇双坞村紫岩山大坪,我们夫妻俩挖了第一锹土,开始将三间老旧农家屋改造成镇上第一家中高端民宿,至今已有五年。

2. 听说你今年卷入了一场官司,能介绍一下情况吗?
今年3月18日,一位农妇拿着锄头来到我的民宿,在我家门前闹事。我一把夺过她的锄头,她向我扑来,我还击,结果我们对簿公堂。

3. 这个农妇和你是什么关系?她为什么要来你的寄宿家庭找麻烦?
我得民宿项目和这个农妇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我们在双坞村租了农家房和土地,签约对象是双坞村村委会,在我们与村委会的协议中,相关的农舍和附近的自留地都是理所当然的出租,而且合同已经在5年前生效了。但由于缺乏经验,村委会与该农妇签订了一份条款较为粗糙的房屋和土地补偿协议。农妇和她的家人认为,房子外面的一小块地并没有租给村委会。
因此,他们几年来一直以此为由向村里要求不合理的赔偿,但村里不同意,所以她多次到我的民宿来捣乱,并命令 挑衅我清除民宿门前的绿化。我们一再跟她说,跟她没有合同关系,让她跟村里协商相关事宜,她却屡劝不听,跑到我的民宿闹事。今年3月18日上午,她又来捣乱,终于激怒了我。发生了上述情况。

4. 李老师,你是不是太急躁了?
我必须承认,我在这件事上有点冲动。但我的愤怒实际上是冻结了三尺。这位农妇和她的家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勒索我们了。说起上一次的敲诈,故事还是很曲折的。我们第一次来双坞村找房子的时候,这家人其实很积极,但这种热情的背后是一个他们没有告诉我们的事实。这家人实际上已经在山脚下盖了一座新房子。根据基地的管理政策,山上的房子必须拆除,否则归村集体所有。相关的赔偿费其实并不高。他们隐瞒了这一事实,为的是从我们这里得到一笔远高于有关规定的补偿租金。但这个小小的想法自然是徒劳的。当然,我们会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租赁项目所需的房屋和土地,并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
于是,一家人的不满开始了,虽然村集体给了他们一笔远远高于正常补偿金的费用,并要求我们预付未来十年的部分租金,但村集体没有从中赚到一分钱,但这家人还是觉得自己吃了亏,在我们项目开工的半年时间里,这个家庭的两位老人一直在当钉子户,这不仅耽误了我们的工期,造成了我们的损失,还造成了一场悲剧。
2015年冬天,农妇的丈夫,在山上追兔子的时候,脚受伤了。一开始伤势并不严重,于是在山上做钉子户的农妇公公就拿山药给儿子治疗,这种药的确是用来治疗跌打损伤的,但药本身是有毒的,而且他丈夫不懂医学的原理,他在服药期间还喝了酒,导致中毒发作。这时候,如果他的父亲在他身边,他可以很快用解药解毒。但问题是,儿子住在山脚下的新房里,老父亲在山上的老房子里做钉子户,耽误了紧急的时间。
结果,儿子中毒后被送到医院,五十多岁也不治身亡。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一家人没有反省自己的行为,而是迅速在山上的房子旁修复了儿子的坟墓。这自然给我们这些忙于建设项目的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而该村支书一向心地善良。
最后,为了让这家人挪坟,我们花了3万元给这家人,村里又花了2万元多,终于把事情平息了,这家人的勒索也成功了。但农妇不仅不感激我们和村子,反而把她丈夫的死归咎于我们的民宿项目。她更恨我们了,于是她很快就以门前的小地为借口,再次掀起了波澜。

5. 又勒索你了,李老师,你踢了人这一次,你觉得对方为什么又勒索你了?
首先,这位农妇多次到我的民宿来捣乱,目地是让我帮她给村里施加压力,让村里能满足她不合理的赔偿要求。这在本质上还是敲诈勒索,主要对象是村集体。
今年3月18日事发前三天左右,她从我家窗口跑出来闹事。我又一次告诉她,她应该到村里去。我还当面给我们村支书打电话,让村支书主动去找这个农妇解决问题。这一次,农妇命令我在一个星期内把绿化清理干净,然后她下山去了。正是因为这句话,才构成了我3月18日早上愤怒的原因之一,为什么三天后又来了?
后来我发现她提前来是有原因的,3月18日,被我踹了一脚的农妇报了警,这件事在当地负责治安的分水镇派出所得到了处理。
首先,自然是调解。对方当时提出了5万多元的赔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办理了治安程序,那天晚上我在派出所睡了几个小时。当时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宁愿被治安惩罚,也不愿被一个农妇勒索。同时,这个农妇在分水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月,这也让我觉得很不像话,因为案发现场只有她和我两个人,我知道踢人的严重程度。我不明白这伤怎么会严重到要住院一个月。
因此,当时我把她住院治疗理解为敲诈我的一部分,也因此拒绝立即支付她的医疗费,要求走司法程序,最后让法院来决定我该付多少。这一事件发生在疫情期间,程序相对缓慢。在此期间,这名农妇出院后,多次到派出所和村乡有关部门纠缠。大约在5月17日,派出所的人来找我,给我看了一份行政报告处罚通知书,处罚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因疫情,罚款已缴纳,但拘留未执行)。我对这种处罚并没有提出异议,只是问对方的伤情鉴定怎么样。当时,警方透露,对方拒绝到桐庐县的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两个多月后,8月7日左右,分水派出所的民警通知我,桐庐的法医鉴定中对方的伤情等级出来了,原来是轻伤。我被口头告知受伤部位包括手臂上半身一处重伤肋骨多处轻伤。对此我感到非常惊讶,于是我请公安机关做了第二次鉴定。这时,有村民告诉了我们一个重要的秘密——就在3月18日的前两天,3月16日,这位农妇在山上砍柴时发生了意外,她骑着一辆小型电动车载着柴火下山。第二天3月17日晚,其他村民见她牵着手,问她手怎么了。她当时的回答是,滚出去了。
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位农妇在事发后要住院一个月,也知道了为什么她能够鉴定为轻伤。3月16日骑车事故后的一天她都没有去医院治疗,而是在3月18日来到我的民宿“碰瓷”。她之所以这样设计,其中一个原因是她拿着锄头来我住的地方捣乱的时候,已经抢过她的锄头一次了。这一次,她只需要做向我跳进去的动作,就可以引发我和她进一步的肢体冲突。应该说,这次她的设计达到了目的。
据了解,这名农妇在住院期间,向她的室友夸张地说,我对她拳打脚踢,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她的动作被无限地夸大了,以便与她的伤势相符。由于村民向警方提供了农妇受伤的供述,在8月至10月的两个月时间里,农妇及其家人多次到提供供述的村民家中,并在其他场合对她进行侮辱。这其中的逻辑是,对方不帮自己村里的人去帮外人。目前的问题是,事实上,这位农妇和我都面临刑事指控。既然伤情鉴定是轻伤,如果认定是我踢人造成的,那么我将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是她自己摔倒造成的伤害,并诬赖我,那么她将被指控诬告和敲诈勒索。

6.李先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会后悔在农村投资民宿吗?
我是一个从不吃后悔药的人。在此之前,我周游各地,在很多媒体机构工作过。最根本的原因是我热爱我的祖国,愿意为这片土地和这里的人们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我祖籍是浙江,五年前就来做这个了。一方面,它意味着回归落叶和文人隐居的根。另一方面,我也看到了乡村振兴才是国家需要的。伟大的事业,一点就是一点。其实,在双坞村美丽的山野林中,这五年来,我思考了很多事情,反思了前面的得失,亲近了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收获了很多个人的收获。在这里,我看到了中国农民的勤劳、智慧和团结,尤其是家乡浙江的农民。我也看到了党的建设引领农村发展的成果一个接一个。孜孜不倦为人民服务的光辉事迹。总的来说,我心里很高兴,对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充满了信心。

7. 李先生,你遇到的这件不愉快的事情,甚至让你坐牢,你觉得有什么值得总结和反思的地方吗?
这是个好问题。任何事物都有阴有阳,发现问题的目地是为了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国的城乡二元问题由来已久,欠农村的账很多。国家提出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战略是非常明智的,但具体显然不会一帆风顺,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我遇到的事件,本质上是城市要素参与乡村振兴的投资和建设,与乡村治理的难题发生了冲突。
在我看来,这首先是一个村庄文化教育落后的表现,农妇和她的家人之所以一错再错却觉得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无知。他们不仅不了解世界各国的交易规则,也不了解相关政策,更不了解当地同类房源的真价格。在这种无知的情况下,他们的贪婪总是大于现实所能给他们的合理价值,别人给她的越多,她越觉得自己可以得到更多,从而进入了一个无止境的负循环。
本质上,这个问题需要通过教育来解决,她和她的长辈年纪大了不能再接受教育,就应该从孩子做起,以免悲剧再次发生。另一个与乡村教育相关的问题是,所有到乡村投资的城市人员都要认识到,乡村社会和城市社会有很大差异,乡村很大程度是一个血缘主导伦理的社会,在好的方面讲,村民会很团结互助,在另一方面,这就显然会存在把亲疏放在是非之前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当然就会在城乡双方由于认识和习惯差异产生矛盾时,发生无理甚至非法排外的现象,对外来投资者造成损害。这一问题的具体解决,取决于长期的农村教育,也取决于当地特定机构能否明智、果断地伸张正义。
第二,这一事件暴露了乡村治理中一个新的顽疾,我们村支书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全心全意为村民做贡献。我们村支书在过去的几年里为村里赢得了许多财政补贴项目,但他自己却疲惫不堪,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知道他最累的时候是怎么来的。现在村里的一把手,有的手里多了几根胡萝卜,有的少了几根胡萝卜,但这根大棒却被有关方面和舆论没收了,他们的管理方法存在着严重的短缺危机。我们的村干部面临的现实是,只要村干部打了村民,就会被外界和媒体定义为村里的恶霸,受到各种方式的攻击和处理。
老实说,在我之前的媒体生涯中,我也是一个不分青红皂白站在弱者一边的新闻编辑。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几乎可以算是上天的报应。怎么办?这确实是一个难题。我们真的能有那么多的司法资源,把村里所有的闹事者都交给警察和法律吗?这显然是不现实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转变观念,赋予农村基层干部一些合理的惩戒权力,否则,农村振兴过程中的类似问题何时才会有解决之道。
治理之道是平衡。一方面,必须消除村里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让那些一心为民的村干部不堪重负,进退两难。这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其实,这个问题还有更多的方面。很多村支书的胡萝卜非常有限,因为资源分配到户,而集体经济所占的比例太小。村支书既没有太多的激励资源,也没有经济学上的惩罚手段。资源,这个问题指向的是要壮大集体经济,让管理者拥有管理资源而不是只有治理责任。另外,我们的农村党建工作也在不断加大力度。事上,村支书级干部需要培训,加强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或者在村级领导班子中培养专门的调处矛盾、说服教育的岗位和人员。我们双坞村所在的白江镇,是桐庐西北的一个偏僻小镇。这里非常需要外资,包括资金和人才。问题是,由于地方没能说服村民征地,一些有计划的项目最终落空了。所以,这个乡村治理的问题,的确是乡村振兴事业的阻碍,需要尽快解决。
以上几点观察和思考,是我五年来“上山下乡”实践经验的产物,还很粗糙,仅供参考。

8. 谢谢李老师,看来你这次“下乡”的经历真的收获很大,也祝愿大家妥善解决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继续精彩而有意义的深山之旅。
谢谢大家的理解和祝福。欢迎来到美丽的桐庐、双坞村,和我的家一起体验美丽的乡村生活。

知名学者、作家于建嵘也对此事表达了关注,但他也谨慎的表示:依据现有信息,很难判断是非曲直、罪与非罪。

目前,此事尚无官方权威解读,读者们权当参考,一切事实以官方通报为准。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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