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一名女子发视频称,她盲了一只眼去办理残疾证时遭到了拒绝,原因是另一只眼视力还在,还能看得见。

该女子在视频中称,因为自身眼睛的问题,找工作也十分艰难,去店里店里不招,去工厂工厂不要。走在大街上还受到路人打量的目光,有的人像看怪物一样看自己。想支摊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可是又被执法人员到处赶。现在感觉自己的生活已经没有希望了。

我们可以看到,女子右眼眼皮凹陷,仅有一只眼睛可以睁开,另一只一直处于一个闭合的状态。不管是从外貌还是从眼睛的使用上来看,这只睁不开的眼睛都为女子的生活日常带来了极大不便。

这样还不能鉴定为残疾人吗?

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国家标准,可以将残疾程度分为四级。

在视力残疾标准中,可以看到,视力残疾是指双眼而言,且以视力较好的眼睛为准。如果单眼残疾,另一只眼睛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残疾视力范畴。

可能该女子的另一只眼睛视力,达到或优于0.3,所以才不为其办理残疾证。

对于该女子的遭遇,有网友表示了自己的疑问:

也有网友称自己家人也有过类似情况:

残疾人不达标就不能认作是残疾人,不能给其办理残疾证明,是合理的吗?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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