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猪獾似乎从来就不是一种受欢迎的动物,因为它们会危害农作物,所以一度人人喊打。

但在2000年,猪獾却被列入了我国保护动物名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呢?

一、“害兽”还是“宝贝”?

据说,北宋名相王安石乳名“獾郎”,是因为在他出生那天,一只小獾跑进了家门。

这一说法兴起于王安石逝世后,这里的“獾”到底是哪种獾也存在争议,但不少学者认为是猪獾,例如康震。

那么这一说法是否属实,暂时还没有确凿证据,但不少人认为是杜撰,因为自南宋到近代,在主流观念中,对王安石的评价是贬远过于褒的。

“獾郎”是一个带有侮辱性的名字。

从这则小故事中,可以窥见古人对猪獾是持不待见的态度的,至于缘由,最主要是它们危害农田。

猪獾在我国分布广泛,尤其是南方地区,它们对栖息地的要求不大高,草原、灌木林、农田中都可以生存。

猪獾之所以会对农田造成危害,主要是因为它们的活动会践踏庄稼,以及食用玉米、小麦、花生等农作物,造成农作物减产。

在鲁迅的小说《故乡》中,闰土在瓜田里所刺的“猹”其实就是獾,不过主流说法是狗獾。

因为对农业生产的危害,猪獾向来不受农民待见,所以即便它们长得憨态可掬,也沦落到了人人喊打的境地。

也正因如此,猪獾被大量捕杀,导致种族数量快速下降,当然,被捕杀也不全是它们的错。

虽然猪獾对农田有轻量危害,但它们也有可贵的地方,例如有人喜欢吃它们的肉,又比如它们的针毛可以被制成毛刷或装饰品,皮可以做成皮衣或皮褥。

仔细一想,猪獾的全身都是宝,可以被人类充分利用。

此外,生态环境的被破坏与自然灾害的频发,也促使猪獾的数量减少。

2015年,猪獾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易危”物种,而早在2000年,我国就将其列入“三有”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所谓“三有”,即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但是活着的猪獾对人类有什么益处和价值呢?

首先,猪獾的食谱上除了有农作物以外,还有蚯蚓、泥鳅、黄鳝、蝼蛄以及鼠类等,对农牧业生产是有益处的。

其次,猪獾是穴居动物,即便生活在农田荒地中,它们也会挖洞栖息,交配活动也是在洞穴内进行。

而在它们的挖洞过程中,土壤会得到疏松,有利于通气;等到它们舍弃洞穴后,洞穴又能够成为其它动物的栖息地,有益于物种多样性。

因而从客观来讲,在当下的主流认知中,猪獾算不得“害兽”,反而应该得到人类的保护介入,但即便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捕杀活动仍然时有发生……

二、对猪獾的保护

2021年前后,因为庄稼经常受到猪獾的破坏,四川的农民陶某便购买了捕猎夹,并成功捕获了一只猪獾。

后陶某将这只野生猪獾卖给了唐某,唐某等人将猪獾分而食之。

最后,陶某被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对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被勒令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800元。

非法捕杀野生猪獾是必然要受到惩罚的,那么猪獾允许被养殖吗?

2020年,国家林草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明文规定:禁止以食用为目的养殖猪獾。

但也表示: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

老话说,“风水轮流转”,时代是发展的,人们对某事物的看法也不是一成不变,就像猪獾从害兽到保护动物一样,时代不同,观念就可能截然相反。

又比如被称作“獾郎”的王安石一样,被官方打压了近千年,谁知道到近代会被梁启超“翻案”呢?

参考资料:

抖音百科-猪獾

红星新闻《庄稼地常被猪獾破坏 四川蓬安一村民捕获猪獾售卖犯非法狩猎罪获刑》

澎湃新闻《国家林草局:竹鼠果子狸等45种野生动物今年年底前停止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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