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7日电 ST阳光7日晚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通知,阳光集团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105629.46元罚款。

  ST阳光表示,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不涉及公司,且涉及事项与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据阳光集团官网,该集团是国家重点企业集团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涉足毛纺服装、医疗器械、生态农林、大数据管理、海外矿业等产业,是中国纺织行业唯一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中国质量奖的企业,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39位、中国制造企业252位,是众多国际著名品牌的金牌供应商。

  ST阳光2024年一季报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阳光集团持有公司22631145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69%,目前其所持所有股份均处质押状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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