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条件下,在家庭中,母亲首先是一个职位。母亲的职责不同,家庭的地位待遇和礼仪位份也不一样。不同职位的母亲过世,丧服等级和居丧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我们以《仪礼》《朱子家礼》和《大明会典》参照,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嫡母
       父亲的正妻就是嫡母。嫡母是唯一的,即在特定时空条件下,嫡母只有一个。就是说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同时出现两个嫡母。
       中国朝代历史几千年,法定的婚姻制度一直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从来没有实行过“一夫多妻制”。有妻再娶或停妻再娶都是越礼违法的,都是要受到礼法制裁的。
       嫡母是夫妻家庭的女主。父亲所有的孩子,都首先是嫡母的孩子,生母在其次。
       “嫡母即母”,为嫡母丧服,是一等“斩衰”,居丧三年。与为父丧服居丧是一样的。
       2、继母
       父亲正妻缺位,再娶的妻子就是继母。
       父亲再娶有两种情况:一是妻子死了,续弦再娶一妻,叫续娶;二是妻子被休,再婚又娶一妻,叫再婚。妻子又死了或又被休了,还可以再续娶或再再婚。
       继母是父亲的正妻,所以是嫡母。
       “继母如母”,为继母丧服,是一等“斩衰”,居丧三年。
       3、
       嗣母
       嗣母是同宗过嗣而形成的母子关系。自己有父母,去给没有儿子的父亲的兄弟当儿子,这个过继要你的父亲的兄弟就是嗣父,嗣父的正妻就是嗣母。
       传统文化强调血缘,只认同宗过继,即过嗣。过嗣关系一旦达成,嗣子与嗣父为亲子关系,嗣子与生父的亲子关系终止。就是说,这时候,你亲爹已经不是你爹,而是你叔伯;你叔伯已经不是你叔伯,而是你亲爹。
       “嗣母如母”,为嗣母丧服,是一等“斩衰”,居丧三年。


       4、慈母
       慈母是庶母中的养母。父亲没变,同在一个家庭生活。
       就是说,自己的母亲是个妾,死了,或者被父亲休了,父亲的另一妾收养了自己,这个收养自己的人就是自己的慈母。
       “慈母如母”,为慈母丧服,是一等“斩衰”,居丧三年。
       5、庶母
       父亲的配偶,除正妻嫡母之外,都是庶母。庶母都是平级的,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
       为庶母丧服,是二等“齐衰”杖期,居丧一年。
       6、嫁母
       父死,母亲再嫁他人,叫嫁母,也就是过堂母,即母亲从自己家过堂到别人家。
       为嫁母丧服,是二等“齐衰”杖期,居丧一年。
       7、出母
       母亲被父亲休了,离开家庭,叫出母。
       出母有多种去路,可以回家与父兄一起生活,可以自己单独生活,也可以再嫁他人。
       为出母丧服,是二等“齐衰”杖期,居丧一年。


       8、乳母
       乳母就是小时候给你喂奶并与你一起共同生活的人。乳母是特定时期的家庭人员。是临时工,没有编。所以,只有情义,没有位份。
       为乳母丧服,是五等“缌麻”,居丧三月。
       9、从继嫁母
       父亲死了,继母再嫁,跟随继母一起生活,叫从继母嫁或从继嫁母。
       为从继嫁母丧服,是二等“齐衰”杖期,居丧一年。
       10、生母
       生母就是十月怀胎生你的那个人。
       生母可以是嫡母,但不会是嗣母、继母、慈母。嫁母、出母,肯定是生母。
       为生母丧服,是一等“斩衰”,居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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